首页 期刊 农村经济与科技 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类管理 【正文】

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类管理

作者:蔡俊杰; 刘明义 泰兴市农干校; 江苏泰州225400
农民专业合作社   规范   发展   分类管理   a类合作社  

摘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与发展问题上,提出了分类管理的思想。建议将合作社按规模分为两类,对社员人数或交易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为A类合作社,实行合作社法标准,政府重点监管,力求合作社规范运行;对其余的B类社,实行较为宽泛的地方标准,政府一般监管。实施分类管理是现阶段我国合作社管理的现实选择。政府可以通过教育培训、业务指导、财政扶持、审计监督等手段促使合作社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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