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甬政发[2014]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01号)精神,现就我市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赋权强能,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的目标,以建立"归属清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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