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实施“亩产倍增”计划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实施“亩产倍增”计划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集约用地   领导小组   国土规划   国土资源   建设用地  

摘要:<正>甬政办发[2014]2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实施"亩产倍增"计划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浙政发[201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4]20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实施"亩产倍增"计划,加快推进我市空间换地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宁波市实施"亩产倍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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