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大历史题材   美术创作   宁波文化   实施方案   文化创作  

摘要:<正>甬政办发[2014]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实施宁波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是我市文艺界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宁波历史文明的重大文化创意工程,也是宁波市重大文化创作项目。《宁波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和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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