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和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政策的通知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和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政策的通知

作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内外市场竞争   主导产业   盈余返还   生产服务   一次性补助  

摘要:<正>甬政办发[2010]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主导产业发展、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根据《关于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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