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作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农业经营组织   粮食生产   生产功能   生产服务   盈余返还  

摘要:<正>甬政办发〔2009〕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关于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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