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宁波长振铜业有限公司等108家单位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称号的通报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宁波长振铜业有限公司等108家单位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称号的通报

作者: 宁波市人民政府
阳明街道   北仑区   中心小学   金泰   白沙街道  

摘要:<正>甬政发[2009]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甬政办抄[2006]15号)精神,经市环保模范单位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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