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宁波市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宁波市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宁波市人民政府
小区物业管理   物业费   管理主管   物业企业   基础设施  

摘要:<正>甬政发[2008]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涌现了一大批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良好的新型住宅小区,改善了市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但同时各地还有不少老小区,这些老小区存在着基础设施差、房屋老化程度高、物业费收费难等薄弱环节。为了提高我市老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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