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民主与法制 主论 【正文】

主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政策定位   全方位覆盖   政策导向   多层级  

摘要:有必要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新进行政策定位 当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在全方位覆盖“政府-市场-社会-司法”领域,其名义上是为提高诚信,实际兼具加强法律实施之意。在政府主导的公私联合动力之下,形成多领域、多层级主体制作大量信用规范的格局,且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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