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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和动词划类的两个维度

作者:王晓娜 大连外国语学院
名词   动词   语法意义   两个维度  

摘要:本文认为,名词和动词、形容词的词类划分仍然需要坚持意义、功能和形态相结合的标准。本文提出,这种三结合的标准有两个不同的维度,一个是静态语法意义的维度,一个是动态语法意义的维度,与这两种语法意义相应的是两种形态和两种功能。以往动词、名词以及形容词划类存在困惑,主要原因就是混淆了这两个维度的标准。汉语和英语等屈折语的词类划分的维度标准是不同的,因此词类内涵和词类系统也是不完全相同的,其根源在于不同语言类型的语法结构的制约。但是,不同维度的名词和动词的划类标准是可以接轨的,不同维度的名词和动词等实词类也是可以接轨的,因为二者均受控于普遍语法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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