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 科恩对社会主义平等的辩护及其限度 【正文】

科恩对社会主义平等的辩护及其限度

作者:李逢铃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科恩   诺齐克   罗尔斯   平等   社会主义  

摘要:对马克思主义或社会主义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于其自身,还要关注对与之相对或相关社会思潮的认识与批判。科恩就是基于对包括诺齐克、罗尔斯等当代自由主义者思想批判的基础上,从平等的视角展开对社会主义的辩护与重新理解。对此,科恩认为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地方在于平等,它不仅能与自由相容,而且为更大自由提供可能;它也不是以获得最大生产效率为目的而实行某种有条件的平等。与自由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辩护或缓和矛盾不同,社会主义的可能或正义性在于"社会主义机会平等"的实现,它使人们的差异或不平等只是由于个体偏好的不同而产生的。与传统马克思主义者相比较,科恩富有借鉴和启发意义的地方在于,他是在深入理论的基础上直接解答和回应了自由主义者的责难,而非纯粹意识形态色彩的反驳与攻击。但是,科恩这种基于平等的道德辩护也存在某些局限性,存在对马克思或马克思主义思想的误读,其理论方法的非历史性以及所提出的解放方法的非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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