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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演进逻辑

作者:郭昌盛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养老保险   政府与市场   中央与地方   统筹层次  

摘要: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创建、发展、改革和完善的历程勾勒了一幅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全景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历了"全国统筹-企业统筹-地方分级统筹-全国统筹"的统筹模式,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从长期坚持的双轨制走向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则经历了从试点到全面推开,从农村到城市最后合并实施的制度变迁模式。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博弈、块块管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政管理体制、隐藏的巨额养老金债务、中央和地方在基本养老保险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的模糊等都是阻碍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要因素。养老保险责任在国家、单位、个人之间的不同划分与我国经历的个人责任本位、国家责任本位、社会共同责任的养老保险责任模式密切相关。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时空背景决定了特定的养老保险责任模式,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共同责任的养老保险责任模式势在必行。同时,政府与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机制,仍需在各自合理的范围内发挥相应的作用,构建以政府提供强制性基本养老保险为主导、市场提供自愿性商业养老保险为补充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增进社会福祉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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