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兰州学刊 商标混淆可能性的概念澄清与制度反思 【正文】

商标混淆可能性的概念澄清与制度反思

作者:姚鹤徽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商标   混淆可能性   消费者   商标权人  

摘要:混淆可能性是商标法的基本范畴,是商标侵权认定的重要标准和商标权权利范围的基础。我国《商标法》第57条第2项引入了混淆可能性要件,但并未对其进行清晰的界定,造成混淆可能性的内涵和外延模糊不清。为此,需要从混淆的主体、程度和类型出发,归纳出混淆可能性的具体特征,在此基础上明晰混淆可能性的概念,划定混淆可能性的适用范围。我国《商标法》第57条第2项中的商标混淆可能性具有概念指向上的特定性,仅仅针对那些损害商标标示来源功能发挥、危害消费者和商标权人利益、危及商标法价值和规范意旨实现的混淆形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