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法院附设调解因特邀调解的系统化应用、法院和调解联合组织的合作,以及律师调解的试点运作呈现新的改革方向。通过与美国纽约州法院附设调解改革的微观比较分析,中美两国改革呈现相同途径:从法院内外同时入手,外部加强与民间调解组织的合作,内部欢迎特邀调解员的加盟。我国法院附设调解的运作,呈现为人海战术的效果,总量虽不输于美国,但人均量比较低,因此应精简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效率;免费调解原则的实施限制调解的发展动力,阻碍调解的市场化运作,故应逐渐实现调解收费的部分开放;现代调解的发展不应是法院孤军奋战,而应注重律师和法学院在调解发展中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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