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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征:认识论及审美

作者:陈大刚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北京100872
表征   认识论表征   审美表征  

摘要:“表征”(Representation)概念以“显现”及“表象”意义为核心被广泛频繁地的使用在各个领域。以人类表征活动作为基础,指明表征的存在及运行方式,其意义为“一种经反映而被构造出来的、作为认知对象的替代物而存在的在思维中被加工的形式。得经由符号作用,使不同主体在共同的文化基础上达成意义共享。”表征内容依认知取向可分为两个范畴:认识论表征与审美表征,两者混同作用。审美表征在艺术处因为展现了主体“自由而主动”的能力而得到最大的突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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