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廉政文化研究 明代风宪官举劾制度的发展与流弊 【正文】

明代风宪官举劾制度的发展与流弊

作者:曹循
制度   明代   官员选拔   流弊   朝廷  

摘要:明代巡按、御使、巡抚、总督任内要向朝廷举荐优异官员并纠劝不称职官员,谓之“风宪官举劾”。该制度产生以后,负责举劾的官员陆续增加;举劾范围愈广,由文官而及武官;举劾周期趋于固定,成为明朝考核官员的重要制度,并且是铨选的基本依据。尽管体制日浙完备,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弊端:一是举荐有限额,纠劾有指标;二是风宪官违例举荐部分官员,遂产生正荐、提荐、并荐、咨荐、揭荐等名目;三是风宪官举劾不实,官员行贿求荐。风宪官举劾制度的发展最终背离其设立的初衷,既不能充当“朝廷耳目”,又不能将真正有才干的官员选拔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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