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林业经济问题 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探悉 【正文】

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探悉

作者:周海川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北京100091
国有森林资源   有偿使用   制度   国有林场  

摘要:中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存在法律制度尚未全面建立、管理措施滞后、有偿使用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林权纠纷、流转制度缺失、流转全过程不规范、有偿使用收益分配不合理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为此,迫切需要明确有偿使用制度的范围、主客体和流转方式。通过分析发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范围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及其产品的使用权、景观使用权和林业碳汇权,特种用途林、防护林的森林景观使用权;木质林产品和非木质林产品的有偿使用范围包括林副产品采集权、林下经济种养殖权、林业碳汇权。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的主体包括国有林区(场)、内部职工、企业及银行等主体,有偿使用方式包括划转、授权经营、出资入股、转让、承包等方式。基于此,提出着力解决林权纠纷,保障国有林区(场)正常经营生产;多种方式解决国有资源资产流失问题;强化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支撑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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