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尤其是刑事法治领域中已被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确认为宪法原则或刑法原则。我国刑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其实它的内在含义在于阐释“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也就是说对于什么是犯罪应该有个明确的界定、对于其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也做出相应的规定,而且必须是法律的明确规定,至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原则上不能认定为犯罪,...
构成要件的罪刑法定机能表现为过滤机能、类型化判断;罪刑法定和构成要件的关联始于贝林格,但构成要件仅仅具有形式上的保障作用,在类型化作用上仅仅提供判断的框架,客观的超过要素和主观的超过要素破坏了构成要件的故意规制机能,有损于构成要件的类型化机能;构成要件中规范性要素、开放构成要件的发展,使得构成要件符合性必须借助实质解释,进而使得构成要件和违法性合一,构成要件独立保障类型化机能受到侵蚀,因此构成要件符合性判...
作者:吴裕民 期刊:《安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4年第05期
我国刑法典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罪刑法定原则,刑事立法的现实与这一原则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与差距,直接影响了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必须在适用刑法典的过程中运用立法解释和刑事司法解释的方式补救,才能消除这种影响,最大限度地体现罪刑法定原则,更加充分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
罪刑法定原则是近代以来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97刑法"确定了这一原则,其目的是限制刑法权的滥用,保障公民个人的自由与权利。在刑法实施过程中,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受到中国传统观念、基本国情、制度层面及司法层面存在问题的影响。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要通过加强公民权利保障,培养公民法律意识,提高立法水平,规范司法解释,完善司法制度,提高司法人员素质等措施,确保这一原则得到有效贯彻。
在面对刑事疑难案件之时,要确立对于刑法规范的信仰,根据法律进行思考,通过刑法解释的方法,最大限度地运用既有规范的张力来满足具体案件公平正义的诉求,同时要重视法律论证和逻辑演绎的过程,增强司法判决的说服力,在罪刑法定主义的原则下守护人权保障的底线。
79岁的曹子丹,是我国著名的刑法学家。这位来自湖南省永兴县的法学家,为我国的刑法研究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本文以新型受贿犯罪为切入,通过展开'变相受贿'的定性研究,进而探究'变相入罪'所承担的严密法网机能与罪刑法定时刻悬置的禁止类推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应该如何化解。作为成文法宿命的语言自身局限的'空框结构'所导致的不合理性的一种救济,将制定后的法律适用于新的事态就必须导入目的解释机制,以使刑事法律体系在源自语言符号所内生的弹性中,保持稳定性与开放性之间的适当平衡。而'变相入罪'作为一种现世实然存在的目的论解释与机...
作者:立克幸义; 周科楠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02期
本文案例启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不是人质型绑架罪的犯罪目的。行为人将被害人作为人质是为了利用第三方对人质安危的忧虑来迫使第三方实行或不实行某种行为.即人质的安危是行为人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或妥协的介体。同时,基于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人质型绑架罪的犯罪目的并不要求非法。
作者:孙运英; 刘树德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06年第09期
附属刑法,无论是1997年修订刑法出台之前还是之后,均是我国刑法渊源体系之一。立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本文对附属刑法的表现形式、规定方式及两个相关解释学问题进行研究,以使附属刑法立法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作者:彭凤莲; 万尚庆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08年第08期
疑罪不诉,即指证据不足不起诉。其法源旨在体现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宪法原理、罪刑法定的实体法原理和疑罪从无的程序法原理。
我是一个刑事一体化理论真诚的信仰者、积极的宣传者和不成功的实践者。按照分工,我要评论一下梁根林老师和周光权老师的报告。作为梁老师的学生谈不上评论,把梁老师发言中的一些要点做一些归纳。梁老师实际上主要谈了三个问题,一是罪刑法定的当代化、罪刑法定的实质化问题。特别是他从罪刑法定不仅是规则之治,不仅是良法之治.
国际刑法近年来的迅猛发展,直接推动其基本原则的日益丰富和深化。在当前的繁荣时期,罪刑法定、国际刑事责任和国际刑事合作,随着国际刑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变化,已成为被赋予崭新时代内容的国际刑法基本原则。在国际刑事审判实践中,一系列新的概念和认定逐渐为国际社会所接受,诸如恐怖罪和危害人类罪的某些要素、共犯中个人刑事责任和指挥责任的新认定、关于国家刑事责任的首例判定以及国家法庭移交义务的新内容等。这不仅顺应国际...
本文考察了社会危害性理论和罪刑法定原则的起源和历史演进,论证了社会危害性理论的主要功能是立法制约,罪刑法定原则的功能是司法制约,罪刑法定无从在实体(实质)上制约刑事立法,因而在刑法权(刑罚权)制约上存在着功能缺陷;社会危害性理论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共性是刑法谦抑,二者并不构成矛盾、冲突的关系,而是相互协调以形成完整的刑法权制约,并统一于民主政治和法治信仰。
作者:刘广三; 耿冬栋 期刊:《刑法论丛》 2011年第04期
近些年来,网络购物诈骗多发,危害极大,但对该类犯罪的惩治面临刑事程序法、刑事实体法以及证据法上的三重困惑。本文认为在程序法层面应当依据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完善初查、立案管辖及立案监督制度;从实体法层面应当进一步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灵活处理行为定性、改良犯罪构成中数额标准确定方法、扩大被害人概念外延;在证据法层面应当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扩充证据种类。意在使刑事程序法、实体法、证据法能够在刑事一体化理念之下协调运...
刑法法条的立法原意是指立法时的立法者意图,其在刑法解释中蕴含了形式法治、人权保障等重要价值。在当前刑法知识转型的背景下,刑法解释理论的构建无法脱离立法原意,有必要进一步厘清其概念的客观性与模糊性,正确认识其方法论解释学、民主、权力制衡以及法的明确性与安定性等理论依据,以及对其的批判和质疑。应当在罪刑法定的基础上,从原则、规则和解释方法等方面出发,探索能够正确理解立法原意的刑法解释路径。
作者:吴文康 期刊:《人民司法》 2007年第11S期
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明确要求,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与完善,是我国在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总结,是我国刑事司法的重要指针。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同志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区别对待,根据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适...
刑事审判中的疑难问题,或者在定罪上,或者在量刑上,处理起来让人费尽踌躇。本文作者针对审判实践中接触到的单位实施的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国有控股公司或国有参股公司中国有公司人员的认定,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诉讼诈骗行为的认定,以及金融诈骗与职务犯罪的界限等疑难问题展开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探讨。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对于更有效地打击犯罪,贯彻法治原则,坚持罪刑...
传统理论一般将罪刑关系理解为罪刑的因果性,即刑因罪生。以刑制罪是反思静态、单向式罪刑关系后的产物,旨在于以刑为起点来思考和运作罪刑关系。融合观念与方法于一体的以刑制罪,具有反向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刑事立法、定罪、量刑和刑法解释及行刑中得以体认,发挥着沟通制约的作用,契合了当前刑事政策的能动性趋向。从宏观看,实现以刑制罪须重视刑事立法的正当性、适度调试司法观念和准确把握法定刑,以刑制罪观念有着特定的边界...
作者:熊建明 期刊:《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6年第02期
从实施《惩治反革命条例》至今,刑法溯及力规范始终是围绕着新法律生效或实施日后,对该日前发生终了的旧行为是否有溯及既往适用这一主题而存在并实践着。1949一1979年这三十年的刑法溯及力规范及实践主要突出其必得溯及既往适用的特质,强调新实施法律的法源性、有效性与替代性;为鼓励嫌疑犯罪人员主动投案,或基于对新法的敬服而不再作恶,又有限度有条件地适用其不溯及既往这一特质。七九刑法与九七刑法完全相同表达溯及力一般规范...
<正>一个不了解他国刑法理论的人,对本国的刑法理论势必也缺乏真切的理解。这是因为,在缺乏比较与对照的情况下,本国刑法理论的独特性或共同性很难得到全面的揭示,更不要说在理解上达到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的程度。张明楷教授曾断言,不考察外国刑法学与中国刑法学的异同,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中国刑法学;易言之,只了解中国刑法学,意味着并不了解任何刑法学。诚如斯言。所谓的某国刑法学,其实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