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卓然; 王月 期刊:《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年第11期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针对2017年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后的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位于“投资收益”项目之下,“其他收益”项目之上,成为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
问:甲公司向乙公司出租房屋,合同约定租期1年,从1月1日开始,年租金12万元(即每月1万元).甲公司10月提前终止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应付1月~10月租金共计10万元,同时甲公司同意从上述租金中扣除2万元作为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应税营业额如何确定?
作者:吴敏 期刊:《会计师》 2012年第06X期
<正>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破产是一种有效的配置资源及调整产业布局的经济形式。企业清算是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真实反映破产企业最后阶段的价值运动并进行合理清算,对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企业清算会计的特点,并对清算会计的内容和税务审计的实务进行了探讨。
根据通用汽车2017年的财报显示,通用汽车2017年全球销量为890万辆,同比增长0.8%。虽然销量有所微增,但在合并持续经营业务与终止经营业务报表后,通用汽车2017年净亏损39亿美元,约合每股亏损3.46美元。
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征求意见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就政府补助的范围、相关会计科目的使用、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等三个问题征求意见。
作者: 期刊: 2018年第03期
财政部会计司日前了《关于持有待售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简称《解读》),就《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中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作者:杨健; 王波; 沈国刚 期刊:《绿色财会》 2005年第05期
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虽然已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应予以终止经营,进行破产清算,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现象却不在少数.特别是在我国,通过企业改制,企业亏损的原因也有非经营性的因素,这类子公司无论是从政策性的考虑还是从社会稳定等其他因素的考虑,集团公司都很难将其进行破产清算,并且这类子公司有时可能只是遇到了暂时的财务困难,债权人通过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等方式,帮助债务人渡过难关,而并...
一、国内动态(一)我国《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4月17日,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和本准则的适用范围。2、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明确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主体、确认条件、确认时间,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最近,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下称“42号准则”),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并对终止经营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以帮助报表使用者评估资产处置及终止经营的财务影响,判断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和不确定性。42号准则一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持续趋同,另一方面,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回应了重资产企业在“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
作者: 期刊: 2017年第05期
5月17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则》),自5月28日起施行。
作者:欧阳辉; 王修华 期刊:《新产经》 2016年第02期
法官: 某市工商局决定吊销某中外合资企业的营业执照,该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黄某是中方甲企业的董事长.他认为市工商局的决定是正确的.而且他正想终止与外方的合作,及早清算,另外投资其他项目。于是黄某决定不对市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外方乙企业的投资则还未收回,不愿意终止经营,打算自行提起行政诉讼。因为经咨询,有人说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
作者:张建国 期刊:《当代经济》 2006年第09S期
近几年来,浙江省台州市各县市百货公司处境艰难,或终止经营或破产倒闭,而黄岩百货有限公司却独树一帜,取得了销售、效益的双提高。究其原因,这是黄岩百货有限公司实旌营销创新的硕果。
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是指市场经营者因为出现阻碍继续经营的特定事项而主动终止经营或者依法被强制终止经营,经清算后由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销,从而终止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和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和制度。市场机制由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市场交易、市场退出等制度组成,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是市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市场作用正常发挥的内在因素。市场主体能够顺畅退出是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标志之一。
<正>企业清算是因企业破产、经营到期、被兼并合并等原因终止经营时,清理企业财产、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企业清算按其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解散清算、撤销清算、破产清算。
作者:盖地 吴珊 期刊:《会计与经济研究》 2008年第02期
目前,在各国企业中出现了不少终止经营的情况,而由于终止经营与持续经营产生现金流量的方式不同,应采取不同的会计方法,因此,亟需出台相关会计规范,以保证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与终止经营有关的会计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国会计界的重视。文章通过比较分析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等各主要国家的会计准则,试图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终止经营确认与计量的方法。
作者:耿建新 李志坚 期刊:《财会学习》 2013年第04期
相比较2006年《财务报表列报准则》,2012年财政部的该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增加了对持续经营能力、重要性和终止经营等重要会计概念的定义,完善了利润表的列报层次和提升了附注信息披露的功能。结合准则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重点对持续经营能力界定的不足与附注披露内容的进一步扩展进行了探讨。
作者:邓建杰 邓晓丹 期刊:《商业会计》 2008年第15期
一、国际上关于终止经营的会计确认概述 对视为终止经营的客体的会计确认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特征方面,即终止经营应通过哪些方式和具备哪些特征;另一个是时间方面,即什么时候应对该客体按终止经营进行会计处理。因此,终止经营的确认不同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要素的确认,而是在此基础上,对打算处置的企业组成部分的确认。本文从上述两个方面对各国关于终止经营的会计确认论述如下:
持续经营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持续经营假设意味着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假定其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不拟也不必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履行法人责任、变现资产、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