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男友未婚同居,并有一个孩子,可男友拒不承认是孩子的生父,并拒绝亲子鉴定。我该如何维权?答:若男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无权强制。根据最高院针对此种情况的回复,女方如能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男方是孩子的生父,男方不予承认但没有证据证明,又不进行亲子鉴定,法院可以依据掌握和查明的事实推定男方为孩子生父。
问:2003年5月18日,张高平、张辉叔侄俩从安徽开车前往上海,途中带上了女同乡王某去杭州。次日,王某被发现死于野外。2004年4月21日,杭州中院一审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同年10月19日,浙江高院终审改判主犯张辉死缓、从犯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一、二审都认定,叔侄共谋对王某实施强奸过程中,张辉掐住王某脖颈,致其死亡。叔侄俩并不认罪,他们不停地写申诉材料,其家人也奔走在申诉路上,多次到北京上访。2012年2月...
唐骏离开了新华都.陈发树或许等这一天等了很久。 曾经风光无量的唐骏在进入新华都之后,学历丑闻爆发,这使他在一段时间内声名狼藉,没有证据证明在这一问题上,陈发树对唐骏有过切实的支持。毕竟这涉及诚信。
一、裁判要旨申请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后,申请人以行政机关没有公开全部申请信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无法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公开全部申请信息的事实,未尽到举证证明责任,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季羡林、李可染、刘海粟、许麟庐等文化名人,皆因身后遗产过巨,而使其家族陷于遗产之争。那些本来以和睦闻名的名人家族,也因争遗产而展开无情厮杀。究其原因,既有一些名人自身缺乏遗产管理观念的缘故,导致遗产数目模糊不明,或者未留明确遗嘱,令人有可乘之机;也有名人后代贪念过盛的因素,例如制造假遗嘱,或捏造证据证明真遗嘱为假,企图通过诉讼达到分产目的。
每放任一个罪犯逍遥法外,就意味着可能有更多的罪行发生:同样,每冤枉一个无辜者,就不仅意味着会给蒙冤者及其亲人、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也会让人们对司法的公信力丧失信心。司法系统的准确率不可能100%。这就注定了每个国家都会有冤案发生。以拥有全世界最好的司法程序与体制而自豪的美国。存过去的二十年里。就有超过1000名的蒙冤者被释放,但仍有一些即使已被确凿证据证明无辜的蒙冤者尚不能获得清白或自由!
一、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 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主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法解释)规定:“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本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
作者:薛培; 叶小舟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16期
一、基本案情2016年11月3日,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吴某某、郭某四人经过事先密谋踩点后,于当夜凌晨3时许到某蛇类养殖场,窃取24条眼镜蛇销售给附近的一家蛇类餐馆予以宰杀烹调后再销售.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获取到的相应证据证明上述犯罪事实成立.经四名被告人自认及相互攀供,四人所窃取的眼镜蛇并非完全从养殖场蛇舍内捕捉,也有在蛇舍外的田间地头所捕捉,但具体数目不尽吻合.经被告人供述、买方人陈述和市场询价,眼镜蛇的市场...
作者:宋蕾; 王媛媛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09年第09期
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朱孝清副检察长在全国第二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正确掌握逮捕条件。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要以“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构成犯罪”为原则,“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基本构成犯罪”为例外。第一次提出了附条件逮捕制度的构想。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所作的批复法律文书中,《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上有“无逮捕必要”一词经常见到。“无逮捕必要”这一词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如“无逮捕必要”,那就不批准逮捕,...
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是指检察机关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它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证明标准规定过高,检察机关就很难有效地控制犯罪,导致安全价值的缺失,因为标准过高使很多刑事案件的证明程度难以达到,导致无法提起公诉而使犯罪嫌疑人无法受到应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证明标准规定过低,会产生不当起诉,这样就容易使检察机关起诉失败,同时无罪判决率过高也会导致公诉效率的低下和司法资源的浪费等现象.
【裁判要旨]行政机关需要对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主张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行政机关要提供证据证明其进行了合理搜索而没有发现信息存在的事实;法院要综合考虑检索载体的完整性、检索方法的适当性以及检索人员的工作态度,综合评价行政机关进行的搜索是否合理;其他行政机关所作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能直接证明所指行政机关处保存有相应的政府信息。
作者:黎鹂; 黄顶峰 期刊:《人民司法》 2016年第29期
【裁判要旨】由于双方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原告出具给被告的欠条并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在催收过程中也未明确还款期限,无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过约定。因此,双方的买卖合同应属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故违反了诚实信用基本原则的该起债务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时,其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应从原告梁某向被告王某主张权利时,即起诉之时起算。
作者:边锋; 袁俊峰 期刊:《人民司法》 2018年第17期
【裁判要旨】采用人货分离的方式运输案件中,购毒者接收物流寄递方式交付的,在无证据证明购毒者是为了实施贩卖、运输等其他犯罪的情况下,对其行为认定为非法持有罪更符合立法本意。
【裁判要旨】有证据证明房屋系父母出资建造的,而父母仅将房屋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如果不是为了子女结婚的目的表示赠与,也没有其他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该登记行为不宜认定为赠与,应属于登记错误,房屋仍属于父母的财产。
【裁判要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关于执行依据生效后债务是否已经履行的争议,目前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来处理。在申请执行人没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除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外还有其他债务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在执行依据生效后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钱款应被认定为是履行执行依据中的义务。
【裁判要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配偶以证明人的身份在负债凭证上签字确认,但否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债权人又无证据证明其为共同债务人的,不宜确定为共债共签,而应当根据合同相对性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作者:程春华 期刊:《人民司法》 2007年第12S期
民事诉讼中作为裁判根据的事实,虽然经常要通过证据加以证明,但并非所有事实均须以证据证明。诉讼中有的事实的真实性十分明显,有的事实被法律推定为真实,还有的事实因当事人承认而被视为真实。法院在裁判中对这些事实可以直接确认而无需再证实其真实性。法律将这些事实排除于证明对象的范围以外,是因为这些事实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均无争议,或者是法院依经验法则显然可认定,
作者:王瑞琼; 黄茹 期刊:《人民司法》 2018年第08期
【裁判要旨】被告人中请人民法院排除有关非法证据,并提供相关线索、证据证明其入所拘留时存在伤情,人民检察院收集证据后对被告人的伤情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时,应当认定不能排除存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怀疑,进而排除有关证据。对于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等的证据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审查,确认证据的合法性后结合其他在案证据综合认定犯罪事实。
【裁判要旨】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定被控告人无罪的案件,如果缺乏积极的证据证明控告人即被害人有捏造事实的行为,被害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自诉人指控他人犯诬告陷害罪,法院仅根据自诉人提交的证据作出审查,证据形式上必须满足确实、充分的要求,否则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法院审查的材证据料应当与公安、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追究处理的材料基本相同,避免法院根据不同的证据作出不同于公安、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