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刊 期刊:《人民调解》 2020年第338期
为促进价格争议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不断提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公信力,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1月18-19日,“首届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挑战与因应”在京举行。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办,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协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英国最高法院、德国最高法院和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等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作者:杨帆; 孙若丰(图) 期刊:《中国审判》 2019年第24期
本刊讯12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实验室建成启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参观实验室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实验室建成启用为契机,推进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向纵深发展,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2019年11月2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蒋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据了解,该案系《意见》施行后,上海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件。
作者: 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9年第06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2014年以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审议。一、2014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重要职能。
2020年,本杂志社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金达莱杯”有奖征文活动,并在2020年《人民司法•应用》刊出有较高学术性、实用性的应用法学研究文章,旨在进一步发挥《人民司法》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的指导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提高广大法官的应用法学研究能力及法律适用能力。
作者: 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 2019年第06期
为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法释〔2019〕13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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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元辉; 张娟 期刊:《财富时代》 2019年第01期
刚刚过去的2018年,中央深化改革各项举措逐步推行后,由于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所曝露的部分行业和企业发展困难的问题,社会舆论上,对民营企业发展预期的看法出现了部分怀疑唱衰的声音,后随着多次重申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政治决心,整个舆论氛围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反映。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最高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全力推进各项执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在两到三年期限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问:我想向单位索要加班费,请问要注意什么? 答: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发实施,其中规定:被申请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落的等七种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判...
问:我向李某借款,双方约定了借款协议,约定我向李某借款五万元,年利率为30%。李某在交付借款给我时,又提前扣除了一万元。作为预付的利息。请问,这个借款协议合法吗?答: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民间借贷的有关规定,签订借款协议应当履行,不得提前扣除利息。其次,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所以,你可以主张借款本金只有实际4万元,并降低借款利率。
2011年12月2日,由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人民网、新浪网、神州数码共同举办的"第十届(2011)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暨经验交流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监察部、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以及国务院58个部门、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地市、区县、开发区代表,以及70余家新闻媒体共7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房地产档案协助执行是指房地产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提供房地产档案信息来协助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当事人房产实施产权限制,包括查封、续封、轮候查封、解封等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文)(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
作者:郑智华; 郑文忠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08年第06期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物权法》通过之前,在我国善意取得主要还停留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层面上。成文的规范性文件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
一、预售合同备案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中存在的问题 1.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只是将办理登记备案作为预售人的一项强制性义务,而不是作为预购人为保护其不动产变动之债权请求权所享有的一种权利。登记本身既不产生新的债权债务,也不产生物权效力,因而对于预购人的保护相当有限,登记备案保护的似乎是商品房预售的一种管理秩序,而非合同当事人依约享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请求权。其次,对于...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对于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申请不动产登记这一问题意见不一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授权为他人提供抵押担保的效力应如何认定的请示〉的答复》([2005]民二他字第8号)中曾明确:"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地产为他人债权设定抵押,该抵押设定行为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权设定生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原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文简称《解释二》)的基础上,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文简称《解释三》),
某市房管局档案室一位同志询问:一外省市法院工作人员告知:最高人民法院已有复函,明确了在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5号文施行前已经查封的房地产,已经没有期限的限制。问:在法释[2004]15号文施行前人民法院已查封的房地产,是否有期限的限制? 金绍达:2006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函[2006]76号文答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有关期限问题的答复》),其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