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绍了公路施工招标的相关流程,然后分析了公路工程招投标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最后提出了公路工程招投标问题的相关对策,主要有严格遵循三合理原则、创造新机制、改善旧机制、规整招标企业的行为等内容,望能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案例】;占某的父亲早年去世,最近母亲也因病去世。忙完母亲后事后,占某想把父母生前的承包地转包给堂兄种植。村组干部得知后,认为占某与妻子多年前将户品迁到打工的城市,没有本村户口,不能处理其父母生前承包地的转包。
这是一起承建单位非法转包.以包代管,施工现场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监理工作严重不到位的重大责任事故。承包人、指挥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都需要承担责任。
据中国建设报报道从2005年7月1日起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使建筑劳务分包交易规范化.透明化,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前不久在青岛召开的“全国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现场会”就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困扰建筑业多年的“包工头”问题将有望得到根治。
日前.来自异地的冯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来自陆川县的男子彭某。彭某对冯某称,他承包了陆川县平乐镇某村的700亩松树,这批松树产脂量很高,现在松脂行市不错,待明年可收割挣大钱。如果冯某愿意.他可等价转包。冯某听后半信半疑.彭某为了打消他的顾虑.主动提出带他去实地察看。
随着政策和法律的解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流转方式也从最初的转包、转让发展到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面积和流转率逐年攀升。2008年至2014年6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由9%上升到28.8%。
案例 2005年2月,家住某村的钟益辉夫妇在县城购买了房屋居住(其本人仍为农村户口),便将农村的房屋出售给本村村民钟小华,并与钟小华签订一份协议:钟益辉将其承包的0.33公顷土地转给钟小华承包;如以后调整土地,由钟益辉无条件出面承包并交与钟小华继续耕种。
【案例】蔡某与尹某为同村村民,2009年12月,两人签订了农村土地转包协议,蔡某将其承包的3335平方米水稻责任田转包给尹某,每667平方米责任田的转包费为120公斤稻谷(以当年国家晚稻最低收购价上浮10%折现金1,转包期限为10年,转包费一年一付,年底结清。
案例1 1998年9月1日,某县太和镇思蒙村的刘某承包了本村的1.4公顷土地,并领取了该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期限为30年。2007年春节过后,刘某全家搬到县城从事商业经营,便在2007年8月30日将承包的土地转给了本村的张某耕种经营,期限为2007年8月30日到刘某30年土地承包的截止日2028年8月31日,双方还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
【裁判要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实际参与了管理,亦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管理费。
作者:王鸿晓; 王传力; 贾真 期刊:《人民司法》 2017年第20期
【裁判要旨】建筑工程中的承包人为追求不正当利益,与实际施工人通谋订立项目承包协议,将原本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分包,并允许实际施工人以其工程项目部的名义挂靠施工,因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无效。实际施工人为完成该约定的工程事项向第三人借款,工程项目部同时又为该借款之偿还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的情形下,若借款用于工程且未有清偿,而承包人一方实际分享了该举债利益,则承包人应当对诉争借款...
【裁判要旨】1.挂靠属于借名行为之一种,其与转包不同之处在于:挂靠关系中必定存在资质出借的事实,转包关系中通常存在资质出借的事实;挂靠人从招投标开始到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结算,实质性地主导了工程项目运作的全过程,但转包人是在付出各项成本取得工程项目后转交他人施工。2.挂靠人不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第2款之规定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3.如果发包人明...
报告确定乡村振兴战略,而土地确权是与乡村振兴息息相关的,因为土地确权不仅提升了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的确定感,而且农民可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从这个角度来说,土地确权无疑是极大提升了农民获得感的,它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极大的积极意义。
招投标作为最具竞争力的定价方式之一,其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国内建筑市场的繁荣以及经济的发展。但目前招投标市场中仍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做法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招投标正常发挥作用,建筑市场招投标规范化即指所有的招投标活动均按照正当的途径和程序来进行,在国内建立统一的实施方法,并应接受国家法律监督机构的监管。文章从多方面、多角度论述了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规范化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对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享有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入主张权利的特殊诉权。本文对这一特殊诉权的主体范围、行使条件及发包人的责任承担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以期对建设工程的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日前,肇东市人民法院昌五法庭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农民王某进城后将承包土地转包的行为有效,村委会将转包后的承包地强行收回的行为无效。原告王某于1998年末在村委会取得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困长期以来王某一家一直进城打工,没有时间管理和经营土地.故于2005年将自己的承包地以每亩每年120元的承包价格,转包给同村的杨某管理经营,转包期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剩余期为限。
作者:朱燕青; 吴宗土; 周晖 期刊:《图书情报导刊》 2005年第21期
随着工程建设的迅猛发展,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规现象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集中.针对违规分包、转包给工程建设管理带来很大难度,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并给国家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等问题,根据工程违规分包、转包的特点,提出了加强分包、转包管理的思路与建议.
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转包纠纷案件大量产生的现状,通过相关具体案例的实际分析,对土地转包法律适用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讨论,并对其他相关问题的法律适用分析研究,提出了处理法条适用的建议和意见。
转包生产是我国航空工业提高制造能力,与世界先进的制造水平、质量控制和项目管理接轨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国航空制造业进入世界经济大循环的有效途径。本文针对透博梅卡(以下简称TM)零件转包生产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论述了项目的计划制定、项目实施、特种工艺认证等各个阶段,希望能够对未来的国际合作和项目管理提供一些帮助。
8.进城务工后原来承包的土地怎么办?对于准备长期进城务工的农民朋友来说,如果家里没有其他成员或亲戚朋友耕种,可以将土地转包给其他希望耕种的人。将土地转包时,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发包方(村委会)备案,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果不想转给其他人耕种,可以到当地乡一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