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库职责与现状 (一)国库退库职责缺乏法律支持。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在预算收入退库中的职责在相关法律法规中不太明确。《中国人民银行法》只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责,没提及国库在退库中的职责。《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预算法实施条例》明确:“各级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的退库,由财政部或者财政部授权的机构批准。地方预算收入的退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在实际工作中,授权机构经常变动,收入退付审批权限模糊,使基层国库难以把握。
预算收入退库作为财政资金的一种分配形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到很大的作用。因此,加强对预算收入退库的监督管理,是国库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预算收入退库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感到。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国库会计制度中.对预算收入退库流程规定过于笼统和简单。对退库年报没有作任何规定。这既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还易渗入人为因素。为此,提出两点改进建议: (1)在现行退库制度中增加对退库年报的规定。特别是对退库统计口径作出明确、具体地规定.进而统一退库年报制度。
预算收入退库业务是国库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资金流出国库的重要渠道。国库部门作为预算收入的最后经办者,对于管好、用好预算收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武进国库办理预算收入退库业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为强化基层国库预算收入退库业务监管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作者:钟博 张雅丽 期刊:《金融发展研究》 2010年第08期
国库是国家预算收支的执行部门,预算收入退库是各级国库根据国家有关财税政策的规定,由财政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将已经报解入库的预算收入款项,按照规定的程序退付给缴款单位或个人的一种行为。由于预算收入退库是国家预算执行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财政资金流出国库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渠道之一,对财政资金有较大的影响。不合理或不合规的退库不仅会分散国家财力,而且会影响到国家预算资金的正常分配和使用。
作者:张淑霞 张晓辉 期刊:《吉林金融研究》 2010年第07期
预算收入退付(简称退库)是各级国库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财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税务、海关)批准,将已缴入国库的预算收入款项退还给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行为,是国家扶持企事业发展、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严格监督和审查预算收入退库业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把好预算收入退库关,确保国库资金安全,是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一项重要职责。
技术性差错退库是指由于对工作疏忽而导致的预算收入退库,主要是指纳税人误开税票、重复缴税、缴税后交易失败、征收人员填票失误、税率使用错误等原因导致的退库。由于技术性差错退库无需提供政策依据和其他部门审核,一直以来都是地方政府调节财政收入的首选手段,成为各级政府不多不少“准确”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平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