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严把“四个关口”,不断加强和创新案件管理工作,有效推动了规范化建设。 一是严格审查办案权限,把好案件移送管辖关。该院为杜绝案件管辖权滥用问题,坚持将案件管辖权审查贯穿于案件受理和初步审查的全过程,规定案管部门和公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户籍和犯罪地的审查认定。
提级管辖属于上下级法院间移送管辖的重要内容,三大诉讼法对此都有规定。然而,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抑或行政诉讼法,对于上下级法院之间提级管辖的适用情形,却没有具体规定,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在遇到这些情形时,要么无所适从,要么标准不一,该提级的不提级,不该提级的提级。
作者:李萍; 王海亮 期刊:《人民司法》 2008年第18期
[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胜邦海水网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唐山东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正>自地方保护主义渗入司法领域以来,管辖权之战便从未平息,在近年甚至呈现愈演愈烈之势。作为民事诉讼的肇始环节,管辖本是一项调整法院系统内部权限划分的分配制度,却俨然异化为当事人或法院争夺利益的首要突破口。以法院为例,由于现阶段独立审判的司法环境尚未形成,各种法外因素诱使其通过强争管辖权获取自身利益。直接表现是:"江苏山东两地争管辖权,法院判决结
欧盟作为世界上最为成功的区域性国际组织,在处理欧盟与成员国关系方面取得了创造性的成就。在并购控制领域,欧盟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确立了明确、透明、灵活的权力分配机制。阐述欧盟并购控制的权力分配原则及分配标准,进而介绍并购控制的移送管辖制度,最后对新并购条例管辖权分配机制运行状况进行评价。
对案件请示的诉讼化改造,并不是凭空再造一套程序,而是将法律适用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的移送管辖,纳入到诉讼法范畴中。当然,在具体程序设计上,可以结合诉讼法规定,进一步加以细化。
司法实践中,法官在运用移送管辖规定时,在移送时间、受移送管辖法院的确定、当事人对移送管辖裁定有无权利提出异议或上诉等方面存在不一做法,而各种做法又能得到相关程序法理的支持。从法律解释视角分析,由于作为法律解释材料的法律规定、程序法理的不确定性,导致法律解释的失范。法律解释过程中面临着文义解释与目的解释之间的抵牾、职权进行主义与当事人进行主义之间难以融合及公正与效益的价值冲突等困境。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
应诉管辖制度在戎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中规定较为具体,但从制度配套的角度来讲,与“伪立案登记制”和移送管辖制度在法理和逻辑上存在较大冲突。这会引发限制应诉管辖适用及诱使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冲击正常诉讼秩序。解决之道是废除“伪立案登记制度”,并改“职权移送管辖”为“当事人申请管辖”。对于“法院告知义务”这一适用要件,保持不增设之立场。保留现有应诉管辖规定位置,同时针对应诉管辖具体适用过程中的问题一一予...
作者:杨雅妮; 刘丽娟 期刊:《西部法学评论》 2007年第03期
对于当事人管辖异议权的重视程度反映了一国民事诉讼法对于当事人程序保障的重视程度,也体现了立法者对于管辖问题上公正与效率价值的不同选择.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当事人(尤其是原告)的管辖异议权的规定相当粗疏,司法解释也不周详,学术界对此也见仁见智.为了明确认识,澄清误区,本文在对我国相关立法及理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对原告管辖异议权的范围、时间、处理方式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以包头空难两次跨越国境的管辖权转移与一次美国境内的移送管辖为切入点,分析包头空难在美诉讼中涉及的长臂管辖原则,不方便法院原则理论与实践,旨在为我国的司法实践提供借鉴。
作者:李玉萍 期刊: 2009年第02期
异地审判在有效惩治职务犯罪、实现司法公正的同时,也面临着合法性受到质疑的问题,同时还存在着因部门之间协调不力而导致公正与效率两败俱伤的隐患。要解决上述问题,关键在于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刑事审判管辖制度,具体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增加属人管辖的内容,二是完善移送管辖制度,明确规定属地管辖原则的例外情形。
有效复审意味着对于一审程序所未解决的社会冲突能够在复审程序中予以解决,而不需诉诸再审程序或者其他途径。有效复审的实现受制于案件提交复审的可能性、原审法院的独立性、复审法院的中立性、复审审判对象的全面性等条件。据此,我国复审制度应当从修改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理顺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之间的配合、制约关系、强化原审法院的独立性、扩充复审的审理对象、改革发回重审规则等方面作出调整。
什么是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本意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的管辖也存在移送管辖情形。劳动争议仲裁的移送管辖,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已经受理的无管辖权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