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幼儿艺术教育重视力度的增加,学者对相关领域研究视域也随之扩大。研究内容由窄变宽,幼儿艺术教育由单纯的内涵研究扩展到课程、价值、教学方法等的研究;研究对象由死教育到活教育,从静止不变的“幼儿艺术教育”放眼到不断发展变化的“幼儿”,使研究更符合实际;研究方法由单一向多样化转变,在现象描述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方法,使幼儿艺术教育研究有更广的视野。尽管已有研究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丰富,但依然存在不足。
在仲裁法上,站在纠纷解决和权利本位的立场上,争议可仲裁性的概念应该从应然的角度进行界定,是指依据争议的性质和仲裁的性质,该争议能否被当事人提交仲裁而最终解决的属性。其与诉讼中的可诉性乃同一位的概念,并不具有法定性。争议可仲裁性乃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仲裁制度的延伸,以及公共政策对仲裁的限制,并不等同于公共政策。
作者:丁桂苏 期刊:《科学咨询·教育科研》 2019年第43期
幼儿园教育是孩子教育的开端,对幼儿的思想有很大的影响,还影响着幼儿的生活方式。近年来,生活化的教学方式逐渐被引用到幼儿教育当中,促进了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但是,幼儿园的生活化的教育模式,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从幼儿园教学生活化的意义和出现的问题出发,旨在探求出解决当下生活化教育问题的方式,帮助更多的幼儿园教师找到教学的思路。这有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在老子思想中,自然是道的根本属性和基本原则,是现实性和超越性的统一。人与万物都应当服从自然法则。但是万物是对自然之道的自觉服从,而人则是对自然的背离。老子试图以应然符合自然的方式,实现向道的复归,这实质是以人的自然性统摄社会性,颠倒了人的社会性与自然性的关系。被后学者曲解为“道术”或“君王南面之术”。表现在发展论上,老子看到了事物的对立与变化,却没有看到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上升性和周期性,把事物发展的成熟...
作者:王富民 期刊:《考试周刊》 2018年第100期
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使得人们对孩子的教育越来越重视,但是很多的家长将孩子的教育重心放在学校内,认为学校才是孩子成长的重要场所,其实不然,家庭才是孩子接受教育的第一场所,其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就将对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对新形势下家庭教育的“应然”和“不然”进行合理的讨论,希望对于孩子的教育有所帮助。
教师培训是教师的再学习.表面看为教师的成长.其实质有益于学生的发展。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教师培训概念的梳理,阐述了教师培训的意义.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据以定案的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的标准首先要求在案相关证据是客观现实存在的、是实然状态的,不能把预判必然出现的情形作为证据,不得把应然的状态作为证据,否则就无法实现"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也就无法实现证据的"确实"。
作者:孙中梅; 赵康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01期
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类计算机犯罪也接踵而至,其犯罪手法之高、专业化之强给刑法的规制带来了严峻挑战。立法者综合各方意见,做出了有力回应,在《刑法修正案(七)》中对原有的计算机犯罪的条款进行了增补,增设了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
作者:潘玉进; 郭保林; 曹立人 期刊:《浙江海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3年第05期
通过文献分析、开放式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笔者编制了《初中生应然学业错误观问卷》与《实然学业错误观问卷》的初卷,并以此对719名初中生施测,经过项目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验证性因素分析和信效度检验,最终形成各自包括23个题项的《初中生应然学业错误观问卷》和《初中生实然学业错误观问卷》。两问卷均包含错误价值认知、错误情感体验、对错误的归因、错误容忍度、自身观点确信度、外在评价遵从度等六个因素,方差累积贡...
从案例指导制度的定位看,主要是为了统一法律适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解决“同案不同判”等实践问题。指导性案例,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载体。为了实现案例指导制度的预期目标,首要的问题是对指导性案例作出科学的定位。立足中国古代的案例传统,借鉴国外的判例制度经验,指导性案例的定位,应当是具有拘束力的裁判规则。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与不懈追求,司法公正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然而,目前司法状况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尤其是近年来司法机关确保司法公正的诸多努力,有时不仅没有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一定程度上讲,甚至有背道而驰的趋向。实际上,人民法院为此做了大量工作,有的还制定了相关的程序保障制度。可以说,无论从各行各业,还是国内外法院来看,中国司法审判权受到的监督制约都是最多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
我们行走在教育的道路上,有一种追求教育幸福的精神性本能。阳光教育是幸福教育的至高境界,就是要使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真切地感受到教育的阳光,在教育追求的实践中享受阳光的恩赐,达到培养完整而丰满的人性这一目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处于价值多元的时代,各种思潮交织,导致查尔斯·泰勒所批评的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带来的一系列“现代性的病症”在较普遍范围内存在。其中一个典型表现就是信奉个人权利至上,对他人和社会漠不关心。因此,教育,尤其是教育思想更清晰、教育目标更集中的学校教育,对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不能只停留于认知层面,而更需要使之从应然走向实然,充分关注,扎实推进,推动人的社会化,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者:赵万一 期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3年第01期
回顾三十年来的中国法治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的法治发展进程中,民法无疑是改革开放后发展最为迅捷的法律部门,被称为朝阳学科的民法学的社会影响力被不断放大,以至于影响到其他学科的发展,甚至挤占了其他学科的生存空间,民法也由此一度被人冠以“民法帝国主义”。
作者:周大众 期刊:《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第03期
人本主义是一种理想、信念和价值,它表达了人类对一种更加完美的现实生活、更为完善的人生状态的信仰、向往和不懈的追求。以人本主义来审视现实的教育、引领教育的变革,为使其回归到应然之态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作者:谢玉萍 期刊:《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05年第02期
大学生的权利未能从应然转为实然是因为合理的权利主张未被主流价值观所认同、人们对受教育权的内涵及大学自治的规律认识不透彻以及高校在硬件建设和办学的机制方面跟不上时展的步伐三方面的原因.当前大学生们依法维权的阻力不仅仅是规章越位和程序缺失,更深层更难突破的还是办学主体的思想观念和作风.应然的大学生权利转向实然的大学生权利还有不少阻力和障碍,需要各相关主体的共同努力.
平衡论是一种应然理论,而不是实然理论.平衡论主要运用理性思维和演绎推理建构其理论体系,它指明了行政法在多元价值冲突对峙中应诉诸平衡的目标和导向.对行政法存在的规范和运行状况进行实证分析不是“平衡论”范畴所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对我国通识教育发展的历史扫描,分析人们对通识教育理论认识上的误区和实践上存在的偏差,从而廓清大学通识教育的应然理想和追求:通识教育应是有关素质无关应试的教育;通识教育应是有关自由无关专业的教育;通识教育应是有关发展无关功利的教育。
作者:葛洁琨 期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 2009年第06期
本文对基础教育新课改的相关问题加以论述。
安小男的悲剧比常人的悲剧更为惨烈,因为他不只是一个常人,还是一个天才,连天才都无门,还有什么良知可以维存?当守礼守节者必须为违反道德的人殉葬时,我们只有目睹僭越者们正踩着殉葬者的尸体寻欢作乐。《地球之眼》最有意思的是石一枫本人竟被小说虚构。因为"石一枫"离我们太远了,而"我"却那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