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一般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债务”属侵权债务、过错侵权债务、损害赔偿债务、单独债务。在此类债务的归属上,欧洲国家和美国9个州的“所得共同制”分为两类:(1)将它全部规定为个人债务;(2)将为了夫妻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规定为共同债务,将为了夫妻一方本人利益而发生的债务规定为个人债务。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缺乏明确规定。从立法论的角度而言,我国所得共同制应借鉴第一类立法。
【裁判要旨】为了平衡和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防止当事人滥用保全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申请保全错误的救济措施。申请人在司法程序中发生的造成被申请人权益损害的行为属一般侵权行为,若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时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实施了侵权行为,并给被申请人造成了实际损失,则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作者:麻锦亮 期刊:《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07年第01期
通过对一般条款内涵、功能的考察,笔者认为,并不存在一个适用于所有侵权行为类型的一般条款,只存在一般侵权行为的一般条款。而法国法模式和德国法模式属于一般条款的不同模式,对其的选择并不存在一个普适性的标准,应综合考察多方面的因素。
问:2011年8月,李某与张某等人前往何某家庆祝何某乔迁新居。当晚11时许,李某、张某等人从何某家离开准备分别回家。何某见李某处于醉酒状态,言语含混,行走踉跄,担心其一人回家不安全,遂请求张某开车送李某回家。李某坐在张某车辆的后排,行驶途
【案情】李某与张某系同村农民,一次李某在给自家的玉米喷药时,因风力作用,药水飘到张某的西瓜地里,致使张某10亩地的西瓜大部分死蔫歉收。为此,张某要求李某赔偿其瓜苗费500元、化肥费1000元、西瓜损失2万元。李某拒赔,张某诉至法院。然而就在法院即将作出一审判决时,一场洪水使李某的玉米和张某的西瓜(包括已死亡的和剩下的)都被冲得无影无踪。李某立即向法院主张其赔偿责任不成立。【解析】根据公平原则,李某应当适当补偿张某的...
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直接决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和学校所应承担的职责,是一个非常重要却又在理论研究上长期被忽视的问题.由于普通学生伤害事故归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因此,确定学校在普通学生伤害事故中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必须根据民事侵权法关于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之规定,并充分考虑学校教育的特殊性,结合教育法律规定和教育实际予以认定.
虚假广告是一种“公开”的欺诈,是道德和商业领域的一种双重造假行为。生活中因虚假广告侵权的案件屡见不鲜,有关虚假广告的问题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然而.对于虚假广告侵权的损害赔偿原则问题,学者少有研究。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均将虚假广告侵权视为一般侵权行为,对其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传统的同质补偿原则。实际上,虚假广告侵权在许多方面都有自己的特殊性,传统的同质补偿已经不能有效地发挥其教育、预防以及制裁功能,虚假...
作者:赵俊(摘) 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06年第03期
云南玉溪师范学院政法系讲师于林洋在《虚假广告侵权二元归责研究》的来稿中指出;虚假广告一直被视为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然而,传统的过错责任适用于各类虚假广告侵权案件有许多弊端。虚假广告侵权在许多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其特殊性催生了过错推定责任。在讨论虚假广告侵权的归责原则时,应当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力求达到一种平衡以贯彻社会正义。对虚假广告侵权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区分不同的...
<正>如今,新闻侵权案件屡见不鲜。其中,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新闻侵权中最常见的一种。当此类案件发生时,由于种种原因,法院、原告、被告三方对于如何认定新闻侵权经常各有说法。下面从法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责任认定。
作者:吴媚; 周慧 期刊:《青年记者》 2013年第12Z期
<正>案情2011年10月1日,日照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型钢公司)与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宝钢)签订H型钢厂设备维修检修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型钢公司)有权利对乙方(中冶宝钢)的点检、润滑、维护、检修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管理。2011年10月8日,双方又签订H型钢厂设备维修检修技术协议,将中冶宝钢对型钢公司机械设备维护检修的范围明确为:加热机械设备、加热工艺设备、
请求权基础方法,是将民事实体法适用于具体个案的方法。在法学院的案例练习课程中训练请求权基础方法,可以有效地训练检索法律以及法律资料的能力、发现法律解释上的问题并进行解决的能力,实质性地提高法律技能。本文以一个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为例,演示了请求权基础方法在一个较为复杂的疑难案件中的运用,并在分析过程中,对《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了解释。本...
全球化过程中,侵权行为的行为实施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分处不同国家(法域)的情况非常普遍。因这种侵权责任区别于一般侵权责任,应称其为跨境侵权责任。对于跨境侵权责任我国目前尚未从理论层面将其与一般涉外侵权行为加以区分,且包括在2011年4月生效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内的我国现行国际私法的法规体系中也尚未制定应对上述跨境侵权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相应规定。当发生跨境侵权责任时法律适用的总则性系属公式应为:责...
将意思自治原则、侵权行为地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和双重可诉原则作为一般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我国民法(草案)第九编尽管吸收了一般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有关理论,顺应了国际私法发展的新趋势,体现了保护受害人的思想,但对意思自治原则、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与双重可诉原则的规定仍有诸多不如人意之处。完善我国关于一般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一方面要与国际接轨,彰显本国...
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环境民事侵权行为认定的困难在于污染环境行为的复杂性,以及损害结果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因果关系认定的困难。法官需要根据举证责任分配标准,适当地分配举证责任,力图通过原告的举证责任和被告的说服责任,达到一定的证明程度,以对案件事实形成内心确信。
新闻侵权的认定标准 一般认定标准。按照民法理论和实践,新闻侵权属于民事侵权中的一般行为,但有其特殊性。作为新闻侵权,除了要具备一般侵权行为四个基本构成要件外,还应考虑下列因素:侵权行为体现在新闻作品中;新闻作品刊播于新闻媒介,并公开发表;刊播新闻作品的新闻机构具有合法性;新闻行为在新闻活动中有过错,
一、环境健康损害的医学认定应专业化、规范化,其法律救济也需定型化、标准化 污染物质通过生活环境作用于人体,进而产生健康危害,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医学和法学问题。一般侵权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以下简称‘一般健康损害’)多为直接性侵害,侵害对象特定,并以肢体伤残为主,损害后果即现,损害计量较容易。因此,被害人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基本可以得到有效的、公正的救济。
作者:刘莉 陆巍 期刊:《中国地市报人》 2013年第09期
按照民法理论,新闻侵权属于民事侵权中的一般行为,具备一般侵权行为四方面的构成,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的行为;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合法权利和利益的行为。
作者:董磊 期刊:《西南石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年第06期
对于一般侵权行为,惯常的思维是从各个要件分别下手进行分析,然后综合各个要件从而得出结论。这是一种并和相加的简单方式,并不能得出对一般侵权行为实质的判断,因为仅仅从形式上分析侵权行为的构成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要求的辩证统一。基于对传统的一般侵权行为构成的否定思考,从一个具体的案件出发,从宏观和微观对侵权行为进行考察,可以发现,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实质要件而非仅为形式要件;对于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认识不...
一、媒体侵权特征与法律关系、构成要件解析(一)媒体侵权的概念与特征媒体侵权,有时亦被称作新闻侵权,指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或其他自然人在大众传播活动时不当行使新闻自由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1〕因媒体传播具有特殊性,媒体侵权较一般侵权行为呈现如下特征:第一,从侵权主体上看,媒体侵权的行为人主要是合法成立的媒体机构,同时也包括其他个人;
"我卸货时被砸伤,没劳动合同,律师说走不了工伤可走一般的‘人损’,靠谱吗?""按工伤索赔和按人身损害索赔,有啥不同?"……近日,不少读者咨询因工伤引起的伤害赔偿与因一般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以下简称"人损")有何不同及二者发生重合时,主张哪种方式更划算。为此,针对读者咨询较为集中的七大类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著名工伤维权律师陈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