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涛 期刊:《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11期
本文首先论述了窃取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认定的重要性,继而分析了对窃取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认定的难点。笔者认为,在对虚拟财产进行价值认定的方法上,真正能兼顾虚拟财产各种特性,做到综合考量,又能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量刑过重的方法,正是我国《关于盗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所规定的价值认定方法。最后,对举证难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建议。
随着网络的兴起和网络虚拟社区、网络游戏等的普及,伴随而来的涉及虚拟财产案件也愈来愈多,已经成为各国国家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却在很长时间内无法得到法律明文保护,近些年来,诸如韩国等诸国已经开始审视并逐渐承认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但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仍然没有明确的官方态度,尽快构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体系,已经从各界不断涌现的呼声中反应出来。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兴财产”,在中国大陆的法学理论界还没有得到广泛关注,然而有关于这一领域的案 件在现实中的发生率却逐年提高。本文借助于研究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特征、存在问题等方面,对这一领域的立法完善 问题提出建议。
当前,计算机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虚拟财产的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我国针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措施还不够完善。深入分析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及其特点发现,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特点以及物权性,可以采用物权请求权维护网络虚拟财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这对于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本文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法保护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解决策略。
作者:刘焱; 于洪群 期刊:《安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9年第05期
网络虚拟财产指存储在计算机网络服务器中的各种有价值的特定数据和信息,分为交易价值、不具备现实交易价值、转化型三类。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立性、可控性、经济价值。具有现实交易价值以及转化型的网络虚拟财产符合“物”的属性和特征,应当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司法实务中需要在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其价值评估方法,为犯罪所得数额的界定提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修订过程中,我国拟通过立法明确将网络虚拟财产这一网络新兴事物纳入物权客体范畴。笔者试图以物权法的法理为基础,从而分析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信息化时代,随着网络产业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面临的新型法律问题也是层出不穷,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就是其一。2017年3月15日通过的民法总则将虚拟财产保护的问题明确列入其中,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作出了回应。
作者:刘坤鑫 期刊:《现代营销·上旬刊》 2019年第12期
一、网络虚拟财产概述(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在我国不同学者眼中关于虚拟财产问题的理解也有诸多类型,部分学者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应理解为商品的一种,通过交换和买卖,网络虚拟财产转换成现实中的货币,获得了它的价值。还有一种学说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本身即为物权法的一部分,其本身就应该是物权法的客体。承接以上观点,最著名的就是我国台湾省"法务部"所做出的"法务部"90法检决字第039030号函。
[案情]许某利用其担任某电脑公司技术员的工作条件,超越权限进入公司内部网络并秘密向公司服务器上传黑客程序,进而多次修改用户充值记录,并掩盖操作痕迹,借以重复生成该电脑公司所经营游戏的游戏币6944164个、游戏豆431.2亿个、游戏幸运点70余亿点及部分游戏财富值,并对外低价转售牟利达人民币465338.95元。上述游戏币、游戏豆、幸运点按市场价格换算价值人民币1100余万元。
一般认为,虚拟财产是指网络游戏玩家们在运营商所运营的虚拟架构世界环境中产生的一种社会关系的客体,诸如网络游戏中的帐号(ID)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宏物”等。作为一种物理本源上的电磁记录,人们更为关心的是它的社会属性。要发展电子商务,就必须摒除许多障碍,电子商务将是一个很重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型财产,和现实世界财产有着不同的形式和特点,其性质在法学的理论界,存在肯定论和否定论两种理论。但基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虚拟财产继承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以至于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虚拟财产难以继承等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将试图从用户协议的角度出发,探析如何订立和如何解释影响虚拟财产继承的条款来解决已经发生了的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纠纷中的法律问题。
作者:吴佳斌; 宋帅武 期刊:《人民司法》 2013年第17期
2012年7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调查统计数字显示,有61%的游戏玩家有过网络虚拟财产被盗的经历,77%的游戏玩家感到现在的网络环境对其虚拟财产有威胁,而几乎所有的网络游戏都出现了盗号者,有些地方已出现盗号的产业链,极大地影响了互联网的正常发展。
作者:刘海安; 兰倩 期刊:《南海法学》 2019年第04期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合法的网络虚拟财产可以继承。虚拟财产的人格性要求既有效保护被继承人的隐私,又兼顾继承人的利益。当隐私仅涉及被继承人个人利益,而被继承人不希望继承的,虚拟财产不予继承。人格利益型虚拟财产由与其具有密切关系的亲属继承,继承人不受上述顺序的限制。人格性虚拟财产可复制的,遗产可采用复制的处理方式,虚拟财产服务商可以收回控制该财产的账户。网络虚拟财产的存续依赖于服务商的媒介,服...
多年期盼梦想终于照进现实2017年3月1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会上,大会以2782票赞成、30票反对、21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同日,国家主席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向制定民法典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民法是社会生活的基本法,调整着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作者:王瑜 期刊:《广东培正学院论丛》 2010年第04期
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概念上的财产不同,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学术界对此争议很多,因而导致我国相关立法较为滞后,使得有关虚拟财产的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因而保护虚拟财产迫在眉睫。新兴产业的发展,健康有序的网络世界的形成,不仅要有明文立法的规范,还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
随着近些网络游戏技术的普遍发展,随之而来的相关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甚至已经发展到社会各界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层面.为此,笔者在本文中提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制度的构建,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制度的构建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作者:王虹 期刊:《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09年第02期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迅速发展,因虚拟财产发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对于虚拟财产所引发的社会关系争议急需相关法律加以规制。目前我国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各种保护手段中,刑法的保护手段应该作为重要手段之一。文章阐述了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构建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立法建议,从而使广大的网络游戏玩家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进而使我国的网络游戏产业能得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者:邬江; 刘志高 期刊:《网络传播》 2007年第01期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游戏产业逐渐成为许多国家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与此同时,一些前所未有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关于游戏中的虚拟财产的大量纠纷及其法律解决正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自2003年“中国网络游戏第一案”——李宏晨诉北极冰案以后,因网络游戏纠纷引起的诉讼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