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调查自2007年1月27日起,至2月28日上午8时55分,共有10244人就以下关注点进行了投票。结果如下:
网络民意是现实民意在网络上的延伸,对于推动中国公民政治参与、完善政府公共管理、促进民主政治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当今社会,刑事法律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多方位的司法话语权,其中,网络民意的潮涌,和谐司法的要求,刑事政策的贯彻,对刑事司法的影响最为突出。在和谐社会视野下,刑事司法如何既保持司法公正、独立的品性,又能适应和谐社会构建的需求,则是本文所关注的。
人大要正确处理好虚拟政治与现实政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网络民意与现实民意等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正向作用,突破现有人大工作方式的局限,以“互联网+”促进人大履职,不断壮大人大制度的价值和潜能。
说,网络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要通过网络走好新时期的群众路线。目前,我国已有8亿多网民,很多网民都通过网络发表对公共政策的观点,这已经成为我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常态,网络民意也由此形成。网络民意与公共政策各具内涵与特点,它们相互作用,面对网络民意对公共政策积极与消极影响并存这一事实,提出了一系列的行之有效的、强有力的措施,努力提升网络民意对公共政策的影响,为最终制定出科学的、民主的公共政策提供实质性的服务...
“复旦投毒案”的被告人林森浩该判死刑吗?这样一个问题,总是让我们容易想起药家鑫,那个于2011年6月被执行死刑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两案的被告人都是大学生,都是被控故意杀人,也都被判死刑。与药家鑫案一样,林森浩案的最大争议并非有罪与否,而是该不该判处死刑。前后虽有四年之隔,但两案审理过程中,汹涌的网络民意的基调却惊人的一致,都是一片喊杀之声,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微弱的反对声音主要来自法律人,包括...
互联网时代的民意既是一种有益的力量,也会给不同的行为者带来风险。对网络舆情的传统研究要么局限于法律的个别规制,要么局限于对典型网站的研究,而缺乏整体和动态的视角。笔者将从网络舆情风险发生的机制入手,利用串联理论和其他社会科学理论解释了当代中国作为一个整体的网络舆情的兴起和衰落。笔者还进一步讨论了政府对待网络舆情的行为、机制及其背后的心理因素——对最坏状况和风险的恐惧。网络民意经过放大,和政府压力型体...
基于网络政治参与形成的巨大民意,正改变着政治信息的传播方式,成为愈来愈多中国网民政治生活的一部分。这不仅促进了现有政治生态的转换,也与其周围环境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冲突。在未来发展中,网络民意必须在改变政治生态的同时实现与它的合流。
习惯于网上冲浪和发表意见的群体特征是相对固定的,能否代言社会各个阶层值得思考。而网意和民意不是简单的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网意是网络所表现出的民意,并不代表民意。因此,如果司法过程中将网意抬得过高,不利于审判的公正,甚至可能会使司法沦为网络时代“民意”的奴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的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对于基层政协组织来说,发挥好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要坚持"三化",力求"四度",切实推进协商民主进程。
<正>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民意受到了愈来愈多的关注。有人认为网络民意提高了公民参与政治的能力和机会,体现了言论自由,实现了公众的知晓权和接近权,促进了社会民主化的进程;也有人认为它带来的是日益严重的舆论无政府状态。这两种观点都不无道理。近十年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实践证明,网络民意既可以起到促进民主、促使公民更广泛地参与公共决策的积极作用,也存在消费主义下的非理性、游戏化、个性化和功利主义的信息失...
作者:张凡 期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1年第01期
在网络时代,民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关注热点刑事案件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即网络民意。网络民意是表达自由的结果,也是司法民主化的表现,其天然的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因此,在网络语境下要加强刑事法治建设就必须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时除了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还需要对网络民意进行科学分析,吸收民间智慧,同时对非理性的民意进行规制,以实现判决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
作者: 期刊:《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 2013年第05期
<正>延政办发[2013]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拓宽政府与网民之间的沟通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网络问政,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经市政府同意,拟于近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在线访谈"互动直播栏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栏目宗旨牢固树立"宣传政策法规、解答群众疑难,感知社会热点、关注经济发展,倾听网络民意、推进
汹涌的网络民意,通过网络的力量,不断地冲击着种种现实弊端。到底该如何应对网络舆情?从BBS到门户网站,从博客到微博,网络已逐渐成为民众参政议政的“主阵地”、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和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当前,无论是微博打拐,还是一浪高过一浪的微博反腐,民意民智都在网络上得以更大程度地表达。
放眼当下社会,互联网已经逐步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之中,作为2016年新晋流行语之一的'互联网+',其概念提出的初衷,是为着更好的促进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相融相合。本文所要研究政府决策视阈下的网络民意应用的现实问题和解决途径。近年来网络问政、民意调查成为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一种新途径。作为民意表达的一种新兴新型表现形式,网络也日益成为公民与政府这两类主体间就涉及政府的一系列政策以及行为进行咨询、讨论等互动过...
作者:王未昌 期刊:《信阳农林学院学报》 2008年第04期
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已日益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其中公民通过网络这一信息平台参与政治信息尤其是对政府关于公共危机的处理,就是其中的一个。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时应体现网络民意,通过网络这一信息平台,强化公民的参与意识,增强政府与网民的沟通,利用网络化解矛盾,将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正>人大代表开微博有何用处开微博,晓民意,推政务,这些都成为了政务微博的宣传口号。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代表人民参政议政,人大代表开微博,这样可便于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也拓宽了人大常委会机关与人群众、与网民联系的渠道。人民群众有什么意见、什么呼声,都可以发到人大代表的微博里,让人大代表去推动、解决,也便于人民群众对人大机关工作的监督。
网络民意表达已经成为影响社会舆论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网民数量激增,有效收集、汇集网络民意,是政府治理过程中一项极为复杂的施政技术和治理艺术。
互联网发展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这是网信工作座谈会上高度强调的内容,
近两年来,互联网为民意的“沸腾”提供了条件,网络民意出现井喷,中国网民对于政治的关心、对时事的关心异于其他国家,互联网已经成为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一个重要平台和渠道。由此出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监督现象,而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的互动、及时反映与引申,再加上网民刨根问底和紧迫不舍的“人肉搜索”,使真相得以披露,事情得到解决,相关当事人被免责、问责,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