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第一个来到工作现场 用雄鹰一样的眼睛 洞察深藏在角落里的安全隐患 将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你不厌其烦地叮嘱 将安全警钟敲响 让工友在规章的指引下 行走在安全的路上 你对违章者言传身教
在南京,多年来形成一个"行规"。驾驶员闯红灯除了缴纳5元罚款、扣3分外,还需缴纳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每周在南京一家地方报纸上强行的120元"违章曝光费"。收取这笔费用有法律依据吗?120元的标准是怎么来的?是不是乱收费?围绕这些话题,南京对此进行了"曝光"。
作者:赵检华; 刘麟 期刊:《中国石油石化》 2005年第07期
国人格外注重人际关系,尤其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为贵”,即所谓的“人和”。作为一个企业团队,“人和”最主要的是维持人际关系本身的和谐。在安全工作中,注重营造真正“人和”的安全文化对于提升安全管理的品位,提高员工反违章的自觉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表面的“人和”是导致人为不安全因素的根源目前在企业的安全工作中,盛行着
长期以来,各单位对安全管理不可谓不严格,处理安全事故不可谓不严厉,如追责、通报、曝光、罚款、降职等。毋庸置疑,这些“冷冰冰”的硬行为的确能遏制一些事故的发生,对习惯性违章者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但要想保证安全系数的最大化,防患于未然,只有硬行为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软行为做后盾,企业方可长治久安。换而言之,软行为作用之大.影响之深,辐射之广,效应之久,比硬行为一点也不逊色。笔者认为,“人情味”作为...
作者:张厚光; 徐岩 期刊: 2005年第11期
机动车驾驶员在路上行驶,由于各种因素,往往易造成违章行驶.有时是无意的,如当行驶过程中误入禁区;有时则是有意的,如驾驶室超员、客货混装、违章载客、黑车非驾等.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违章者在心理上总是和交通管理人员存在一种对立的情绪.
安全稽查时在生产现场发现,一些单位查出的违章行为,很多是往年曾经查到的、甚至是多次发现的问题。笔者不禁唏嘘不已,安全规章制度如此之多,违章者何以不“畏章”?
近闻,某县供电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在公司农电管理所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讨论会上要求:“今后我们农电管理人员在检查供电所的安全时,只要发现违章者,不仅要重罚,更重要的是要让违章受罚者感谢我们。”此话咋听起来不可思议,把别人的钱扣了,还要别人来感谢,谈何容易!但细细想来,确实有理。
交通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交通管理者来说,如何减少交通违章,更好地保障交通安全就成为常谈常新的问题。在国外,司机驾车违反交通规则后,处罚手段可谓是别出心裁,五花八门,处罚方式令人捧腹,但也更让人深受教益。对这些颇有趣味的管理措施,笑过之后,更可以从中发现交通管理者对保障交通安全所做出的努力。
“最好罚他一个月三分之一的工资,这样就没有人敢再违章了。”;“超时加班是为了职工好,让他们多挣些钱。”;“安全是安全者的通行证,违章是违章者的墓志铭。”
通过全国电气事故统计资料看.电气误操作事故的次数所占电气事故的比例很高。电气误操作事故关系到人身、设备、电网安全,危害极大。要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从法律的高度提高抓好防止误操作事故的认识。误操作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违章,但不能简单地把违章的责任全部归罪于直接违章者。要深入、准确地分析违章的直接和间接原因,对症下药。一把手要亲自抓防误工作,明确防误工作专责人,形成防误工作网络,落实防误工作...
重罚不重教,是许多企业所犯的通病,主要表现为以罚代教,如对于已经发现的违章者,不是耐心地做思想工作,进行安全教育,而是采取一罚了之的简单粗糙之法,结果使违章者不但吃一堑没有长一智,反而产生逆反心理。
重罚不重教,是目前许多企业安全人员所犯的通病。其表现主要是以罚代教,如:对于已经发现的违章者,不是耐心地做思想工作,进行安全教育,而是采取一罚了之的简单粗暴之法,结果是使违章者不但没有“吃一堑长一智”,反而促使其产生逆反心理。
笔者认为,“一棍子‘打死’违章者”有一定的道理。若不是国外一经发现商铺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就将其罚得倾家荡产、无法翻身,也不会令售假商店几乎绝迹;若不是有一经查出矿工在井下带火吸烟,就将其开除走人的严规峻制,“井下吸烟”的违章现象也不会在全国数万座煤矿中近乎绝迹。
据《国家电网报》载,江西赣州供电公司在一线员工中开展了以"一句话提醒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活动,反"三违"效果明显,对该公司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读罢消息,不禁为此举拍手叫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情形:大多数违章者认为提醒者多事,
习惯性违章是指以不良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由于违章者对违章没有认知,习以为常,而使违章成为了一种习惯。虽然习惯性违章行为大多未造成事故,但是事故必然出自违章,因此,
伙计,那天我跟你说了半天看来你是没听进去,现在出事故了后悔也没用,还是记住这次教训吧!为了以后不出事故,以下10戒,我说伙计这次一定要记住:
作者:丁平伟 贺跃勇 期刊:《时代经贸》 2012年第18期
煤矿“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三违”是安全工作的大敌。违章就是走向事故,靠近伤害,甚至断送生命。虚假“三违”就是某些人把没有违章的职工强加以违章的名义。在实际工作中,人人反违章要真抓实打,决不能报虚假“三违”。报虚假“三违”使真正违章者依然存在,使无辜职工在经济上、精神上、政治前途上受伤害,阻碍安全工作的开展,影响企业的整体形象,制约企业的发展。着力整治虚假“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