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统计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省局调研组就防范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期间,认真听取了市县、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有关反映和建议意见,与政府分管领导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就加强统计工作进行了专题交流,并专门分析了今年上半年查处的多起统计违法案件情况。
4月20日,国家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新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对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等。
2018年6月下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统计法执法检查报告。此项执法检查是统计法自2009年修订后的首次全国性执法检查,也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新后启动的首次执法检查。统计是经济社会的晴雨表,也是科学决策的指南针。看似抽象的统计数据,映照着国计民生的具体现实。
统计造假非一日之寒,治理起来也绝非一日之功。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离不开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督察、严肃的问责作支撑。惩治问责这一手不能放松,必须祭出“零容忍”重拳,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和问责力度。特别是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要倒追责任、上查一级,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既追究党纪责任,也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规定其20条,自2018年8月24目起施行。规定提出,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发挥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等情况。
日前,经浙江省委省政府同意,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省统计局《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转发至各市、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和省直属各单位,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主要对以下七个方面进行了部署:一是全面落实责任;二是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三是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和监督检查;四是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惩戒力度;五是保守单个统计调...
中办、国办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着手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显然是一次惩治数据造假的力度升级。法律必须长牙齿。若能在统计法的基础上,科学建章立制,严肃统计督查,一些人肆意妄为的空间就将被有效压缩。更强有力的威慑力一旦形成,一些人就不得不认真掂量代价。同时,也应健全相关制度,防止统计上的混乱和偏差。统计数据是法定的,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今年.有几则法治统计的新闻引起了世人的关注。8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召开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9月16日,新华社播发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五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上述事件紧锣密鼓,波次展开,看似内容不一,其实质集中到一点。即是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
作者: 期刊: 2017年第08期
国家统计局20日正式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拮说,要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构建防范统计造假、提高数据真实性的长效机制。
6月26日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文件,其中有两个文件与统计有关:一个是《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另一个是《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这两个文件把近年来各方对"统计造假"和"统计问责"的关注,推向了一个新高度。
国家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职责是对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起草统计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等。
、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多次指示要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严惩统计弄虚作假。当前,一些地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时有发生.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违背党的思想路线,触犯党的纪律底线。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有利于维护法治,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有利于贯彻执行党的思想路线,有利于维护党的纪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一些地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玉树州局严格按照青海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及《青海省统计系统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及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八天的统计基础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统计本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其基本要求是真实、准确、及时。然而,正如人们批评的那样,如今统计数字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早已如“瘟疫”一般在中华大地上传播开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已成为官场的潜规则。现如今的统计数字造假掩盖了矛盾与问题,失却了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温度计”的作用,影响了各级政府分析判断问题的准确性,也使老百姓对各种统计数字产生怀疑,进而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统计造假”已...
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日前联合公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这表明,国家开始治理统计造假了。
尽管已被媒体曝光过多次,但近年来,地方统计数据造假的现象依然是“前赴后继”、屡禁不止.
答疑 问:今年6月,国家统计局在其官网上曝光广东省申山市横栏镇在工业企业统计造假.程度超过以往.统计造假何时能止?
关于统计造假及其内在行为逻辑,舆论曾有精辟总结:“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数字出官”实际上是“官出数字”的内在动因和动力,而“官出数字”同时又是“数字出官”的外在条件和前提。“官出数字”为“统计造假”提供了体制上的可能性——统计部门高度依附于行政部门,“数字”原本出自官员手中,想造假自然极为方便,而“数字出官”则为“统计造假”提供了体制上的必然性——对于官员的评价考核过于依赖数字,数字的变化往往...
《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在该刊撰文指出,从操作层面看,防止“宫出数字”的前提条件是防止“数字出官”,即,不再让官员仅仅凭借统计数据、甚至仅仅凭借统计造假获取升迁。这一目标的实现,可借助于两大措施:其一,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从其内容而言,就是要既注重考核发展速度,
从统计主体的利益出发,采用博弈论的分析工具,设计一个包含造假者与治假者两方的博弈模型,对各统计主体在提供统计数据中的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并需找到有效治假的策略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