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正常活动。学生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家长首先就要找学校负责.使得众多学校一些体育活动打了折扣。”贵州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久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有法可依。
尤溪县举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近日,尤溪县举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旨在打造一期专业的、系统的提升园所管理、教育教学的课程盛宴。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的57位园长参加了为期7天的第一期集中培训。本次培训共四期,第一期为集中培训,开设专家和优秀园长的专题讲座,内容涵盖《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解读、《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园本教研、班级保教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
为了配合“四五”普法活动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少先队员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进而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河南省邓州市教体局于最近在全市26万少先队员中开展了“与法同行”普法知识大赛活动。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加活动,利用课余时间,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
目前,由于国内民航业快速发展,选送飞行学生境外培训已经成为满足航空公司对于飞行人才需求的重要方式,根据相关统计,仅在2015年,国内航空公司及训练机构和学校外送飞行学生的人数就达数百人之多,并且这种境外培训还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相对而言,诉讼的成本最高,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和解、调解应该成为解决学生伤害事故纠纷的主要途径。但遗憾的是,由于很多人对和解协议和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持怀疑态度,因此他们宁愿选择高成本的诉讼途径来解决纠纷。本文主要探讨和解协议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我国校园伤害案件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学校和学生家长关心的问题.鉴于此,本文以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基本涵义、类型、处理程序等方面,从而对近年来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状况进行梳理、分析,对现状、困惑提出客观陈述,笔者希望通过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分析,为学校和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一些参考.
作者:段茹宏 期刊:《河南教育·基教版》 2011年第04期
在上述案例中,按照法律规定,班主任是否应该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是存在疑问的。学校之所以处分班主任和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主要是为了平息事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类似的情况很多.我们对于这种现象该如何看待呢?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社会、受伤害学生家长关注的焦点是学生权利的保护.很少有人关注教师的合法权利.教师合法权利被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教学之余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坐在电脑前,享受指缝间教学的快乐。博客方便、易用,极具价值,是集丰富多彩的个性化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在这片天地里,可以尽情地发表自己各种类型的博文,把"爬格子"的欲望充分发挥。回看博文,就像是在翻阅一本心情日记,从博文中读到生活工作的乐趣、为人处世的感悟。每当入静时,在键盘上行走思维是那样地自由、轻松、兴奋、快乐,让我们忘却了倦意。老师们,你们有同样的感受吗?在这里说出来吧...
最近几年.中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频繁发生.学校因意外伤害而引起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日益增多。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教育领域中热点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