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长印,1963年生,河南鲁山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公司法、破产法、保险法、合同法等。韩长印先后在
作者:李一川; 余俊 期刊:《人民司法》 2010年第12期
【裁判要旨】虽然本案不能适用海商法,但海商法学的有关理论对正确处理’内河货运纠纷仍具借鉴意义。在诉讼中,由于原告未厘清滞期费与滞期损失的区别.导致其合法行使留置权遭受的损失不能在本诉中得到赔偿.故被告知可另行起诉。
作者:李飞 期刊:《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9年第02期
<正>《商法总论》是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保树教授在2007年的年末出版的一部力作。尽管该书是作为"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之一的面目问世的,不免显得简洁、明快,但通览全书,我认为该书却毫不失其浓郁、厚重的学术气息,或者可以说,能够作为教材的著
随社会经济的发展,法科学生的商法实务能力应成为重要的就业能力之一,但当前《商法学》在理论与实践教学中存在诸多不足,直接影响法科学生商法能力的培养质量.因此对《商法学》课程进行应用型教学模式探索对于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法科学生就业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陈来宏 期刊:《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 2018年第10期
商法学是一门具有较强实践性和技术性的学科, 课程内容繁多、 体系庞杂,学科理论具有高度抽象性、发展性与变动性等特点.商法学教学应在选取合适教材的基础上, 立足课程特点, 注重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处理好教与学、 学与用的关系.改进商法学课程的教学思路包括选取适合的教材, 合理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采取案例教学模式, 灵活地模拟商法实践教学.
作者:赵磊; 谢晶 期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7年第02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商法制度和商法学的发展吹响了号角。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商法学随着商事制度的完善进入高速发展期。商事立法的速度与规模、商法学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近十年来,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推动了商法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商法制度也反作用于经济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映照。在新的历史时期,商法学研究应当适应现实需要,为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理论供...
作者:邓丽 期刊:《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7年第06期
在现代法治国家,公安民警具有普通公民和执法人员双重角色,因此全面掌握法律规则、领会法治精神是其融入现代生活和胜任专业工作的必然要求。在众多的法律部门中,商法是最直接、最迅速地反映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的领域之一,学习和掌握商法学知识对于加强公安民警的法治意识、增强其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以及侦办经济犯罪案件的业务能力等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商法学虽属于私法,但与公安民警的执法与生活密不可分。商法学的学习与应用能够让公安民警更好地融入市场经济,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同时对加强公安民警的法制意识、增强其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以及侦查办理经济类犯罪案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对矫正公安民警“重型轻民”的传统公安法制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商法学在采用案例教学时必须根据商法课程各章节的特点及难易程度,有选择地进行案例教学的内容设置并采用不同的案例教学形式,包括列举案例形式、讲评案例形式、讨论案例形式、案例练习形式等。此外,商法学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应特别注意案例的选择问题、教师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的地位问题、处理好案例教学法与传统讲授法的关系等问题。
《商法学》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的专业主干课程之一。各高校在商法学课程设置方面均有自己的优势与特色。本文从商法学课程的由来、性质与发展定位入手,紧密结合商法学课程设置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就商法学课程的设置现状、存在问题与改革方向做了初步探讨。
作者:蔡科云 谭学文 期刊:《当代继续教育》 2009年第05期
提高商法课堂教学绩效有赖于对教学现状的检讨与反思。当前商法教学中存在理念、方法和操作上的误区与矛盾,是由主体因素、环境因素、资源因素交互形成的。我们应当贯彻双向教育、分层教育、实训教育理念,回归商法的应用性与技术性,凝炼商法课程体系内容,师生互动、分层教育,采用问题教学法、专题教学法、沙龙教学法,大力开展商法第二课堂和实训项目演练。
商法学兼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可提供多元的商法学学习情景。教师精心编排案例,并将学生组成小组,有计划地安排学生互相讨论,而后每组学生合作提出一系列与案例相关的题目,再由其他小组学生分别回答,最后由教师对争议题目予以答疑,这种创新的教学方法有助于提升学生的法律思辩、写作和实践能力。
如果不切断历史,中国商法可以追溯到1904年清末法律改革制定的《钦定大清商律》。《钦定大清商律》作为强国富民之利器的横空出世,开始了中国商法的艰难之旅。有人认为过去一百年的中国社会成为各主要法律体系的试验场。中国商法经历了清末、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历史时期,百感沧桑,往事并不如烟。一百年前,中国被动打开国门的同时,也拉开了中国商法的序幕,1978年改革开放也成就了中国商法再次从复兴走向繁荣。在此...
商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地位决定了商法学课程在法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十六门专业核心主干课程之一的地位。商法学课程的科学合理设置对于该门课程的教学效果意义重大。商法学课程包含的内容比较庞大,主要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及破产法等内容,因此可以采用必修课加选修课的课程设置方式来进行统筹安排,同时应突出公司法的核心地位。
作者:李建华 麻锐 期刊:《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第05期
我国商事权利理论研究极其薄弱甚至缺失,已成为商法基础理论研究最为明显的弱点和缺陷,严重阻碍了商法学科的成熟以及商法独立法律部门的确立。基于商事权利理论的重要性及其核心地位,应高度重视和强化商事权利理论体系的构建并应以商事权利类型体系为逻辑基础,采用科学、可行方法论而构建具有一致性逻辑基础和完善体系结构的商事权利基础理论,以实现商法基础理论体系的创新、突破,填补商法基础理论空白且满足商事立法、商事审判实...
王保树:我国商法学开创者逝世 6月22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我国商法学开创者,商法学、经济法学主要奠基人王保树教授逝世,享年75岁。作为我国最早从事商法与经济法研究的学者之一,王先后独著或合著了《工业企业法论纲》《合同法》《经济法》等学术著作。
作者:郭丽嫒 韩凯 期刊: 2015年第12期
作为商法学主流教学模式的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存在一些弊端。将Seminar教学模式和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引入商法学教学实践中,是一种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