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景龙; 侯艳丽; 孙艳 期刊:《农村青年》 2015年第07期
在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的城市,无论在新区、老区,我们都可以看到“命系一根绳”手提涂料桶或水桶,粉刷楼面或清洗楼窗的“蜘蛛侠”、没有特殊穿戴—琶檐走壁”的太阳能热水器维修工、游荡于楼区间生存于粉尘、油漆严重污染中的“父子装修队”,他们作业安全堪忧,可其中的很多人没有人身保险甚至没参加工伤保险。
开心八宝粥心情好吗?快乐吗?想乐一乐吗?那就来一口"开心八宝粥"吧。短信:你不能改变天气,但你可以改变心情;你不能选择容貌,但你可以选择表情;你不能预支明天,但你必须用好今天!多歇歇,别太累,到时吃,按时睡,看上就买别嫌贵,决不和环境来
近日.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规范人身保险产品开发和设计,进一步深化人身保险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知》进步完善了人身保险产品监管框架。在明确人身保险产品实行事后备案和事后抽查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和完善产品退出机制、问责机制、回溯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形成各机制协调联动,
以新华人寿与平安人寿在费率市场化改革后新推出的两款产品为例,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自8月5日起正式实施,将产品定价权交给市场与保险公司后.市场出现了如下变化:
2013年8月5日,中国保监会宣布即日起实施新的寿险费率政策,取消对普通型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的管制,并公布了试点改革方案。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
作者:代建军; 陈晓霞 期刊:《北方金融》 2018年第08期
本文通过引入面板数据模型,选取2015年至2017年内蒙古重乡重镇保险市场数据,建立旗县中心镇、部级重点镇、部级贫困及省级贫困旗县覆盖镇等几个截面,对重乡重镇保险市场竞争力进行实证分析,探索影响乡镇保险市场竞争力的相关因素,发现优势与不足,探究其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发展对策,助力重乡重镇保险市场可持续发展。
作者:刘天亚; 徐铮; 王风娟 期刊:《北方金融》 2018年第04期
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的逐步推进,国内保险公司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不仅需要创新产品,更需要提升自身的服务。保险理赔是保险服务重要构成部分,对优化险企的经营、推动行业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基于人身险理赔服务的现状,以平安人寿为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有助于提高人身险理赔服务质量。
作者: 期刊:《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06期
在2019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我校6个参赛团队均榜上有名,获得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2个。邹雪梅老师团队的《柱梁结构平法识图与钢筋算量》获得北京市一等奖;李萌老师团队《弘扬中国精神》、王智慧老师团队的《产品成本构成要素的归集与分配》和李丽虹老师团队的《品璀璨宫殿艺术,树大国文化自信,弘深厚爱国情怀—故宫随行导游讲解》获得北京市二等奖;靳强老师团队的《素质拓展训练》和刘淙淙老师团队的...
县域的经济发展促使县域人身保险逐渐受到人们重视,但在发展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对其发展产生较大的阻碍作用。文章从当前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发展的重要性入手,深入进行分析,明确其影响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发展策略,以供参考。
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权条款的法律适用在司法理论与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出台,完善了受益权制度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受益人与其他保险合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但是,保险实践中仍然存在受益人资格和受益权的确认、变更及转让等争议问题,因受益权争议而引发法律纠纷现象仍将长期存在。为此,本文在深入剖析受益权的法律属性、适用范围的基础上,对...
作者:杨拯; 刘云 期刊:《保险理论与实践》 2016年第02期
保险欺诈是保险业自诞生以来从未彻底治愈的一个顽疾。近年来,我国人身保险公司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迅速,然而却没有为保险公司带来盈利的同步增长,不少公司的承保业务特别是保障类险种承保业务保本微利,有些甚至虚盈实亏,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保险欺诈的泛滥。本文依托人身保险公司反欺诈工作实践,通过对欺诈案件风险特征的分析,从保单层、客户层、销售层和行为层四个维度研究理赔案件信息要素与欺诈风险关系,提炼了影响欺诈...
作者:彭永贵 期刊:《北京教育学院学报》 2007年第03期
自1979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保险业进入了快速、持续增长时期,无论在保费收入、保险公司数量、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保险中介机构数量、险种、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等方面还是在保险法规与监管制度建设方面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一些制约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现象和因素也逐渐暴露、积累。本文旨在对这些现象、因素进行分析,寻找解决方法,以促进中国保险业能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作者:柳殿奎; 苏家成 期刊:《中国审判》 2009年第04期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人身保险,其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因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到第三人赔偿后,仍有权以保险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不可抗辩条款”于2009年被首次纳入我国保险法之中,是我国新保险法修改的一大重点。将这一条款引入保险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正当利益,平衡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利益,防止保险人利用其所处有利地位滥用合同解除权。我国保险法中的这一条款是一般性条款,它可以应用于所有的保险合同,但是其适用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在现实应用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应该结合具体情况对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做出调整。本文从现实...
作者:杨临萍; 刘竹梅; 林海权 期刊:《人民司法》 2016年第01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已于2015年11月26日公布,并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解释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共26条。为正确理解和适用该司法解释,现对其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予以说明。
今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市场规模继续猛增,半年保费接近去年全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最新的数据显示,上半年,互联网保险市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431.1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75倍,与2015年互联网人身保险全年保费水平接近。
作者:刘航琦 期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08年第01期
重复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防范投保人道德危险的基本制度,对保险功能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重复保险的概念应限定在"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范围之下。我国《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的做法值得商榷。人身保险是否适用重复保险规则不可一概而论,而应根据最终是否以金钱为给付划分为两种情况分别讨论。故涉及到以金钱为给付的损害填补型保险,适用重复保险。涉及到无法用金钱衡量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适用重复保险。
三、相关知识讲解 (一)人身保险 依据标的是人还是物,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人身保险(life insurance)即通常所说的寿险或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关系着千家万户、人民大众的切身利益。
(三)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被确认为无效的情形。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