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中对公证赔偿责任的规定,困扰多年来公证司法实践的公证赔偿问题终于有了法律依据。但由于《公证法》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尤其对决定公证赔偿的归责原则——过错问题的不同理解,使得公证赔偿的司法实践仍然面临着一些有待明确的问题。本文结合公证实务与司法实践,探讨公证赔偿责任中过错的内涵与具体判断标准,以期对公证相关司法实践有所帮助和启迪。
问:1996年宁某参加了青阳县陵阳镇兰溪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依法交纳了各项农业税。1998年宁某出嫁到青阳县南阳乡,因土地承包30年不变,她在嫁入地未能分得土地。2004年9月24日,陵阳镇兰溪村将其所有的440亩山场使用权转让。转让价格为27.38万元。为分配该笔转让款,该村召开了村民会议,决定除集体提留2万元外,余款按现有常住人口均分。但宁某未能分得该笔转让款。请问,宁某应该得到转让款吗?
水杯倾倒被烫肇事者责难免问:魏某乘火车随旅行社出游,途中,周某从茶炉打完水后,将盛满开水的茶杯放在茶几上。当周某正要盖茶杯盖时,茶杯倒了,杯中的茶水将魏某烫伤,医院诊断为左上肢、双下肢烫伤7%。因魏某在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向魏某赔偿保险金3200元。请问,周某是否也应向魏某赔偿?
问:我哥离婚后,孩子随女方林某生活,哥哥按月付抚养费。谁知,一天,林某告诉哥哥孩子不是我哥的亲生子。后经亲子鉴定,孩子的确不是我哥的亲生儿子。哥哥要求林某赔偿他精神损失并返还抚养费。请问我哥的要求合理吗?
问:张女士称,丈夫陈某一直与刘姓女士保持不正当关系。后张女士和陈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张女士提供了陈某书写的“保证与刘姓女士一刀两断.否则赔偿500万元”的字据,以及陈某与刘某的短信记录。陈某认可了此证据的真实性,但否认与刘姓女士有不正当关系,对字据和短信记录未能作出合理解释。离婚后,张女士另行起诉,向前夫索要精神损失费。请问,她的要求合理吗?
问:黄某到某美容店做美容,服务员何某不小心将黄某衣服弄脏,二人发生矛盾,何某用吹风机将黄某头部打伤,黄某花去治疗费数千元。黄某要求何某和该美容店赔偿。何某说没钱,美容店老板以何某是个人行为为由拒不赔偿。请问,老板应赔偿吗?
骑车撞树伤了脾可获赔偿 问:2013年7月,昌平区某镇居民王某骑电动车下夜班回家,没想到竞撞到因前夜大风倒在路中间的树上,造成王某多处器官损伤,被切掉三分之一的脾。经过3个多月的治疗,王某基本康复,但脾脏功能减退,花去治疗费用5万多元。请问,王某可以获得赔偿吗?
问:春节时,我家楼上的邻居外出度假,结果他家跑水把我家淹了,而他家跑水那两天,我正好在我妈妈家陪她老人家过节,待初三回到自己家时,发现屋里的水已经快没脚面了。我找楼上的邻居商议赔偿一事,可他硬说我好多天不在家,对于跑水造成的损失,因我未及时发现,所以我也有责任。我觉得该人实在是不讲理,因此不想再跟他理论,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初步估计我家的损失在七八千元左右,请问,打这个官司需要交多少案件受理...
2008年5月14日上午,熊鹰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因经营缺少资金,想借款30万元,请他给担保。 在当地,民间借贷非常普遍。尽管有些顾虑,熊鹰还是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问:孙兵因婚外恋而与妻子张洁经常争吵,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间的矛盾日益激化。2001年5月8日,两人因争吵引发殴斗,孙兵用木棍打张洁的左腿,造成骨折,张洁为此住院治疗,花费七千多元:请问,如果张洁不离婚,她能要求丈夫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健康损失费吗?
问:半年前,我与柯某因做生意发生纠纷,柯某咬伤了我的耳朵,公安机关没有追究柯某的刑事责任。我将柯某告上法庭,让他赔偿我的医疗费。法院判决柯某赔偿我3万元。现在我还想追究柯某的刑事责任。请问我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问:我因家庭原因,出资购房未写在自己名下,而是写在了妹妹名下,现在妹妹将我买的房子转让给了第三人,其转让未经过我同意。请问,我能否向第三人要回房子?
在福建省闽侯县青圃岭村,300多户村民跟“二恶英”纠缠了10年之久。自从一家“废物综合处置场”落户那里以后,村里接连发生怪事:河水是苦的,空气是臭的,白地瓜成了黑地瓜,肝癌像感冒一样会“传染”,短短时间致8人死亡……2010年10月,青圃岭村394个村民状告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结果怎样。
什么是“忠诚协议”?夫妻双方在婚内自主签署“忠诚协议”有用吗?如何理解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忠实”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乡下的妹子,城里的爱情小萍1988年8月出生在湖南岳阳农村,清亮亮的洞庭湖水把她滋润得亭亭玉立,清秀可人。初中毕业那年.她随人外出打工,一直在工厂流水线上做活。
作者:卢国强; 付风安 期刊:《新农民》 2010年第07期
雇员没有驾驶证却洒后开车,结果不幸酿成车祸,雇主赔偿受害人后,是否有权向雇员追偿呢?近日,沾化县法院调解审结这起雇主向雇员追偿赔偿款案件。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格式合同的广泛应用,新颖的互联网侵权案件更是层出不穷。近两年,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案件数量大增,但是相关权利人就被侵权提起损害赔偿时,却面临着举证和计算都难的问题。例如实践中,用户一般在享受相关服务之前会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签订网络服务使用协议,网络服务使用协议为电子化的格式合同,由网络服务提供商预先拟定,用户同意并签订后,其便从用户处取得相关著作财产权的授权作为对价。往往这种授权...
山东某市登记机构一位负责人提出:某一单位向信用社贷款,将房产抵押给信用社,并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信用社贷款到期以后,该单位无力还款。但是信用社在时隔数年以后仍然未行使抵押权。而后,该单位又因借款将同一房产抵押给了一个自然人,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权登记。
作者:姜志清; 刘传龙; 曹晓炜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19年第04期
不动产登记错误客观存在,且难以全部杜绝,导致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风险越来越大,寻找不动产错误赔偿解决模式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国家负担模式作为国内运用最为广泛的模式,能否担负起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重担,从国家负担模式的概念及其流程谈起,阐述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以详解其优势和不足,探讨其发展趋势。
案例:出卖人甲与买受人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出卖人甲交付该房屋并完成房屋过户登记。嗣后,买受人乙无意中得知出卖人甲的妻子曾在该房屋内自缢身亡,买受人乙心生恐惧,经常夜不能寐。于是,买受人乙以凶宅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和返还已付的价金,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买受人相关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 本案的关键问题有三个:(一)涉案房屋是否为凶宅;(二)是否能以凶宅为由主张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三)房屋为...
天津市民李某于1998年10月购买了位于天津市河东区一处110平方米的商品房,经装修后于2000年5月份入住,入住后即发现室内空气异常,特别是在夏天气温高的时候,室内空气中充斥着厕所小便池的味道,同时全家人不同程度地出现鼻炎、咽炎、失眠、头发脱落、记忆力下降等症状,多次找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涉,均无结果。2001年8月李某请室内环境检测部门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结论显示,室内氨气含量严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并指出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