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朝尚; 柳福东 期刊:《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11期
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评价,持“无效说”面临着来自《合同法》第52条的阻碍,持“有效说”亦面临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难统一之困境。在审判实践方面,即便存在“以无效为原则”的总体否定格局,亦不乏有法院站在合同有效的一般要件以及公平、诚信角度考虑,淡化对政策之顾忌,对合同效力持肯定的态度。学理上通过合理化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或许可以消除效力认定的纷扰,但立法上得到明确支持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未免过于遥远,而从解...
乡村的乡土人才,在各个领域都有,有搞种植的、养殖的,有办工厂的,还有经商做买卖的。这些在农村所谓的“能人”,虽然没有在高等学府受过教育,但他们靠自己的自强精神,肯学习细钻研,动脑筋,以不怕吃苦受累的精神率先在农村带头发家致富,过上了富裕的小康生活。
作者:刘瑶琼; 刘英丽 期刊:《农村青年》 2016年第08期
习文霞的快餐店异常火爆,在快餐一条街上,习文霞的诚信经营更是有口皆碑,而尊重顾客更是令习文霞招财进宝的一条主要生财的渠道。习文霞现年48岁,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榆林村人,经营快餐店20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开店经验,而且经营期间,她还经营过一家大型民营企业的食堂,更是为快餐店的经营与运作助上了一臂之力。
作者:左大中; 肖红凤 期刊:《农村青年》 2012年第09期
她17岁为哥哥换亲嫁给了一个大自己20岁的丈夫;卖化妆品、卖农药、收棉花、卖煤……为改变生活,她做遍了各种小买卖;2006年,在猪市不景气的情况下,她毅然建起了养猪场,从此走上了致富路:富裕起来的她帮助更多深陷困境的人——
晚秋大忙结束后,农民朋友都在寻找一些短、平、稳的赚钱项目,在过年前稳稳的再赚上一把。但由于近几年市场物价起伏不稳.小生意不太好做,尤其是年终及春节前后市场经济变化更快,做小买卖也有一定的风险,农民朋友往往在锁定项目上为难、犯愁。为此,特向农民朋友介绍几个短、平、稳的赚钱小项目,供大家参考和借签。
卖鸡粪年赚20万 1987年,在湖北省谷城县庙滩镇高中毕业的陈全,外出打工当了一氟建筑工人,后来返乡跑起了运输业。
作者:曹庆华; 盖元芳; 闫增庭 期刊:《农村青年》 2015年第05期
李敬髯在轧钢厂工作,月工资3000元以上,因为离家较远,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回家,因为下班后无所事事,所以玩手机、玩电脑就成了他的主要业余生活。 前段时间,父母到单位看望李敬髯,发现他也像一些手机控一样,患上了腰部、脊椎疼痛的疾病。令父母真是心急如焚。
【案情】原告胡某与被告秦某均系某村农民。位于北京市平谷区某村的2号房屋系原告胡某分家所得。被告秦某夫妇欲购买2号房屋,通过中间人田广增找到原告胡柴,询问其是否愿意将2号房屋出卖。经田广增协调,
近日.腾讯以“淘宝网上有卖家在以不符合市场价格的折扣出售QQ号码和Q币.侵犯腾讯公司的著作权和财产权”为由.向淘宝发出了律师函.要求淘宝网在十日内承诺制止注册用户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和准备采取的措施。与此同时.淘宝网却“抢先“将腾讯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淘宝网的这种行为不侵权。各界一致认为.该案判决将为日后QQ号码纠纷的裁决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将遏止开发盗号软件、提供盗号软件下载.网站交易黑号码等相...
2003年10月,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委托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为买卖二手房的当事人免费提供交易资金托管服务。至2004年7月已托管466笔、资金达1.33亿元,未发生交易欺诈或一方不履约造成的交易纠纷,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市民的二手房交易安全问题。
本讼争房屋坐落于E市所在地的G区。是张某于1992年7月购买的集资住房。 1994年,张某将该集资房卖给曹某,后曹某又卖给了卢某,卢某于1998年以抵债的方式将房屋抵给汪某,由汪某实际管理使用至今。以上房屋买卖、抵债均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
作者:彭美玉; 许云勇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06年第06期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例:某甲拥有一套商铺,租给了乙,租期为一年。租赁期间甲口头告知承租人拟以8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房屋,乙未明确表示购买,两个月后甲以80万的价格将商铺卖给了丙。买卖双方为规避税费,在市房管局登记过户时进行了瞒价,登记价格为50万元。承租人知道后诉讼至法院,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犯为由,请求法院宣告买卖关系无效,并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此商铺。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最近我们对申请主体的问题产生了一个疑惑:买卖双方共同委托同一人到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或是由买方持卖方的委托书来办理,我们认为这是不允许的,但找不到理由及法律依据。问:买卖双方是否可以共同委托同一人到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特有的一项房屋买卖制度,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时,商品房尚未建成,其权属处于不确定状态,存在不同情况的变化。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因出现法定或约定的事由会经常发生解除合同、撤销合同甚至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也会出现就房屋归属产生纠纷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一、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的基本流程 无锡市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从2008年7月1日开始运行,其设计思路遵循了客户买卖存量房的基本流程,即登记验证房源、委托经纪机构买卖、挂牌房源、撮合交易、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并进行网上签约。除去撮合交易环节在网下进行,其余环节均在备案系统内有所体现,
房屋登记往往是由买卖、赠与、继承等民事法律行为引起的。作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如果依法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那么此前依据此类原因行为完成的房屋权属登记效力如何?是否也要面临被“推翻”的结局?房屋登记实务工作中,常会面对这样的情形:申请人持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被解除、被撤销)的法律文书,要求登记机关恢复登记。下面笔者通过一则案例,谈谈由合同无效引发的房屋登记问题。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迅速发展,房价不断上升,不少购房者对于持续高涨的一手房只能“望房兴叹”。于是,买一套相对廉价的二手房便成为许多购房者的首选。但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存在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就同一房屋交易订立了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合同的现象,其中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
当前许多城市都已实现或正在进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简称“网上备案”)。网上备案业务的开展需要有一个功能与之匹配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其提供技术支撑。而建设这个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第一步是制定一个能够满足业务需求的设计方案,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选定最佳的系统结构模式,即系统的选型。系统结构选型是否得当,关系到系统投入运行后,
作者:李东光; 厉永刚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13年第02期
“退房”在法律意义上实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那么,业主是否有权以开发商降价为由行使商品房合同解除权,解除权又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又该如何承担?本文试围绕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问题进行分析。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概述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者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设定合同解除权的法律意义在于允许合同一方或双方根据法定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