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30日,江苏省建设厅以苏建房[2006]371号《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371号文)首次对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以下简称“物管用房”)的交付适用原则、建造标准、产权登记及使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作者:何永军; 李润萍 期刊:《地方立法研究》 2020年第01期
监察机关的创设是我国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实现党纪和国法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其政治意义深远。将监察机关纳入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但理论上站得住脚,而且也具有现实必要性。虽然我国现行监察法增设了监察国家赔偿,但是尚缺乏相关配套措施和规定,以致其在实践中无法落地,故我们应当及时修改《国家赔偿法》,对监察国家赔偿归责原则、范围、请求权人、赔偿义务机关以及审理机构和程序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制定监察法规弥补相关漏洞,...
作者:王相选; 李文波; 方心俞; 黄子达; 张文明 期刊:《中华老年骨科与康复电子》 2019年第06期
目的评估老年人工关节感染患者采用二期翻修治疗,第一阶段术后留置骨水泥间隔器的临床疗效。方法回顾性收集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有完整随访资料的留置骨水泥间隔器的老年人工关节感染患者17例,男性8例,女性9例,患者年龄60~88岁,平均年龄(73±8)岁;髋关节11例,膝关节6例;16例检出病原菌;15例使用关节型间隔器,2例使用非关节型间隔器,留置骨水泥间隔器的时间为6~69个月。记录患者生存状况、术后感染控制、功能恢复以及再次手术情...
监察法明确了监察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的制度,由于'两法'强制措施、证据制度相差较大,造成了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程序街接中的诸多难题。从程序衔接的角度,对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院无须再刑事立案,退回补充调查处于监察调查阶段但应保障律师辩护权,审查起诉时有权否定监察调查的事实和作存疑不起诉决定。从强制措施街接的角度,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的留置效力相对延续理论较为合理,应当明确对被...
作者: 期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9年第06期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监察与司法的部分衔接程序。其中,立案程序的缺失导致强制措施的启动缺乏正当性,不利于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和诉讼程序运转的自洽。未来的司法解释中应确立"形式立案",即以受案代替立案,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不再进行立案前的实质审查,但须明确受案具有开启刑事诉讼程序的功能。在留置与强制措施的衔接上,立法采用了"留置+先行拘留+强制措施"的模式,其中先行拘留具有过渡性,逮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才是...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关于混凝土施工缝的问题,如何留置和处理混凝土施工缝关系到建筑的结构牢固程度以及安全性。混凝土施工缝留置和处理的标准会跟随施工建筑的类型和具体的施工标准而变化,现浇结构较大的构件会受到建筑物类型、劳力、施工设备、公众配合等条件的限制,对混凝土施工缝留置和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建筑施工缝一定要在浇筑之前确认好位置,保障施工建筑的安全与牢固。
作者:钱晶瑶; 石磊; 施丹; 李彦茹; 李文 期刊:《天津医药》 2019年第11期
[案情]马某系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主管,负责销售货物和回收货款。2012年11月份,公司总经理曾某找到马某,向马某借款50万元,使用期限一年,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2013年5月该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濒临倒闭。马某担心自己的借款"打水漂",于是将刚刚收回的53万元货款私自截留作为还款和利息。事后,
作者:马玉东; 王彦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03期
《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然而随着司法实践中各种"送达难"问题的出现,不采用其他送达方式而是滥用公告送达的现象也日益凸显。
作者:茹喜芳; 冯琪; 王颖; 张欣; 李星; 桑田; 蒙景雯 期刊:《中华新生儿科》 2017年第01期
目的探讨早产儿脐静脉导管(UVC)相关性肝损伤的临床表现、影像学特点、预后及可能危险因素。方法选择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我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行UVC置管术早产儿并发肝损伤的临床资料。对其性别、胎龄、出生体重、UVC留置时间、置管深度、管端位置、辅助检查结果、治疗、随访及预后进行分析。结果研究期间行UVC置管早产儿共322例,发生UVC相关性肝损伤10例(3.1%),9例为液体外渗肝实质,1例为肝血肿。10例患儿...
编辑同志:对于调解书是否适用留置送达,实践中有较大争议。一些当事人也以是留置送达调解书为由,欲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4条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作者:林艺芳 期刊:《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05期
明确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的配合衔接,是落实国家监察体制的关键之策。《监察法》规定的互相配合原则和调查侦查趋同化是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配合衔接的法理基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存在互涉案件,理顺管辖问题是办理此类案件的首要前提。公安机关应配合监察机关执行技术调查、搜查、调取、查封、扣押、通缉令、限制出境等调查措施;同时,在留置场所的设置和被留置人员的看护等方面也应为监察机关提供协助。
作者:张建伟 期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8年第01期
新监察制度是在反贪腐工作法治化的背景下形成的。法治化不等同于法制化,而且法治具有多义性,确定的法治化的内涵不同,制度设计的具体内容也会有所不同。新监察体制在整个国家侦查权体系可以有两种模式:一是监察至上,二是监察、检察和警察之"三察鼎立"。笔者认为,新监察权应当采行三察鼎立模式,在保障监察权之权威、高效地行使的同时,体现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基本精神。为此,应当慎重设置留置权和调查权,使现代法治精神和原则能够...
作者:滕玉花; 刘淑青 期刊:《精准医学》 2004年第06期
经皮股静脉置入"V"形双腔股静脉导管建立临时性血管通路行血液透析,是抢救急、慢性肾衰竭、药物和毒物中毒病人的常用方法之一.我院自1997年至今,共对76例病人行经皮股静脉置入"V"形双腔股静脉导管血液透析术,工作中我们不断分析失败的原因,总结成功的经验,使置管技术不断提高,现将置管失败的原因及防范措施报告如下.
作者:刘忱; 郭峰 期刊:《中国远洋海运》 2006年第04期
案件梗概 2001年6月,S公司作为DISPONENT OWNERS与B公司作为承租人签订航次租船合同,约定:S公司提供“奥蒂”轮,装运不低于5000立方的印尼新鲜砍伐原木从印尼装港运至国内Z港卸港由S公司指定;运费应在装货结束签发提单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S公司同意出具运费预付提单,但如承租人未付清运费,S公司有权在卸港留置货物;仲裁地为香港,,适用英国法律。
监察法在总结以往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创新了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手段,并把实践中其他行之有效的调查手段写入,这是从法律上赋予监察机关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
临床上对于一些病程长、静脉穿刺困难的病人,往往用四肢浅静脉留置的方法减少穿刺次数,尽量减轻病人痛苦,但由于病人静脉本身的因素及会影响病人的日常活动,往往会造成穿刺失败或留置时间较短,本文通过对22例四肢浅静脉穿刺困难的病人采用了颈外静脉留置的方法,取得了较好的临床效果。报告如下。
作者:石明; 邱昌建; 刘红燕; 程晖; 贾汝汉 期刊:《临床肾脏病》 2009年第05期
目的观察4%枸橼酸钠封管液在临时性中心静脉置管血液透析患者中的应用。方法将61例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随机分为2组,即4%枸橼酸钠封管组30例,肝素钠封管组31例。每次透析结束后,对2组患者分别以4%枸橼酸钠和肝素钠封管,均连续使用5周。评价2组患者导管相关的出血、感染和导管功能不良情况。结果①4%枸橼酸钠封管组导管相关的出血事件发生率较肝素钠封管组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②4%枸橼酸钠封管组有1例次出现...
作者:廖晓辉; 张玲; 钟玲; 冯利平; 雷建蓉; 唐琳; 刘玲; 胡廷海 期刊:《临床肾脏病》 2009年第11期
目的分析血液透析患者非永久性深静脉留置导管相关性感染的相关因素、常见致病菌,并探讨其预防措施。方法分析327例血液透析患者导管留置时间、置管部位、年龄、有无合并糖尿病与感染的关系以及感染的常见致病菌和耐药情况。结果非永久性深静脉留置导管相关性感染率与导管留置时间有关,股静脉置管的感染率高于颈内静脉置管,老年、合并糖尿病患者的感染率明显高于非老年、未合并糖尿病患者。感染常见致病菌为革兰氏阳性球菌,对...
国家监察体系改革是同志在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它关系到我国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发展,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在北京、山西、浙江试点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了刚刚成立的监察委的权责。《决定》还规定了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留置等措施。"留置"无疑是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新型监察委所特有的强制措施,但对于以留置为典型的强制措施,此前无明文规定。本文就对我国监察制度改革中留置措施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一些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