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网站2017-12-22报道:12月18日,在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中关村绿色碳汇研究院领导和专家的支持、见证下,福建永安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VCS)林业碳汇项目碳汇交易签约仪式在浙江杭州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成功举行。永安市与浙江华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约金额为50万元的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VCS)林业碳汇减排量。这是全国首批、福建省首单VCS林业碳汇交易。
作者:李伟; 魏安世; 陈鑫; 张华英; 丁胜 期刊:《林业与环境科学》 2013年第03期
文章从产权交易出发,紧密围绕产权交易平台的功能,初步设计了一个林业产权交易信息平台,打破传统固有的林地、林业产业资源的线下交易模式,以互联网平台化技术为基础完成数据采集、交换及信息管理。同时,多样化的功能模块可对林权林地交易及其过程中的信息、金融等服务进行集成,做到一个平台多种功能,是落实林业政策、切实服务林农的举措。
明确产权关系,加强对非公有制林业产权的保护。应该说,明确林地和林木产权关系,确保产权主体经济利益的实现,是关系到非公有制林业能否顺利发展的核心问题,它对于调动非公有制林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大胆投资,放心经营,并在经营过程中能够长远规划,确立长期经营目标,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起着关键性作用。所以,有必要做好产权关系的界定工作,加大对非公有制林业产权的保护力度。林地、林木产权界...
从江西林业产权制度的历史沿革,现阶段林业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运用产权理论分析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江西省当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做法.
<正>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指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这项改革旨在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
作者: 期刊:《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05期
<正> 有农业的区及各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林业局《关于在我市农村开展林权登记发证(换证)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作者:王佳 期刊:《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04期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提升我国林业发展质量的关键,现阶段我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综合绩效已经呈现。但是在林改过程中大量出现的林权纠纷成为林农获得改革红利的绊脚石,而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对林权纠纷调处的法律法规则存在整体权威性较低且不专业化的表现。所以,基于现实情况从对我国林权纠纷的现状和法律制度依据的梳理过程中,分析总结出林权纠纷的成因,有针对性提升解决林权纠纷的法律的立法层次及实用性。
随着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日益严重。生态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要点越来越受人们重视,而林业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在林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制度以及管理措施等对资源分配的影响,林业产权出现了多元化的形式。本文就林业产权为主线,从林业产权多元化现状、多元化现状对森林资源管理的影响以及在此背景下需要作出的对策与策略三方面进行论述。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展开,我国的林业发展开启了新的篇章。本文主要针对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以期促使林业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
明水县为进一步明晰集体林业产权,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促进林业健康持续发展,从2009年开始启动实施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探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做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调动了农民造林、护林、营林的积极性,为全县林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基本情况全县12个乡镇、3个社区、99个行政村,参加林改涉及农户4650户,已完成集体林权改革任务。
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带动下,林业产权也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我国已制定推行了更多新颖、多样化的林业发展制度。这一发展虽然对林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给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安排与具体执行增加了一定难度,带来的各种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相关部门应给予充分重视,为此,总结提出了科学的有效的应对策略。
以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和地租论为指导,梳理了国内外有关森林地租和林价的研究进展情况,并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我国森林地租与林价的理论框架,较具体地阐述了我国的森林地租制度和林价理论进程。为我国人工林的资源培育和林业生产的后续发展提供重要的依据与参照,以加快林业生产发展从单一化、分散化向系统化、制度化的转变进程。
2010年,国家发改委在全国选择了37个区域组织开展了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试点区域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创造了一批成功经验,正在大力宣传和推广。
作者:甘剑伟; 潘正伟; 张敏 期刊:《广西林业》 2016年第08期
一般人,特别是农民一定认为贷款很难,然而永福县罗锦镇永生村农民蒙胜平,八年内却累计从银行贷款一个多亿元。是什么“金钥匙”让农民蒙胜平打开了银行借贷之门呢?广西北部湾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廖宏俊说,是林权抵押。林权改革后,许多林农拿着林权抵押“金钥匙”,从银行轻松地贷到所需款项,少的几万元,多者几千万元。从2012年起,全区用于林权抵押贷款的林地达500多万亩,累计贷款500多亿元。
作者:池新钦; 郑天汉 期刊:《林业勘察设计》 2007年第01期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林业产权流转行为也逐渐频繁。文章分析了林业产权流转中的经济目标、市场经济基础、林业产权市场特征,提出当前林业产权流转中需要规范的若干问题,并提出实现林业产权有序流转的基本措施,旨在为实现林业产权有序流转提供借鉴。
作者:陶万金; 雷明仁 期刊:《四川林勘设计》 2006年第04期
在回顾会理县集体林权制度历史沿革的基础上,阐述会理县集体林产权制度的现状及问题,提出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1981年全国实施了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三定”政策,标志着国家对林业产权的重新界定。“三定”肯定了林农对自留山的使用权,受益权,明确了林农对责任山的收益分配关系,激发了林农生产积极性。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林业经营机制又已经不适应林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动力何在?
作者:王金玉; 王树柏 期刊:《农林经济管理学报》 2007年第03期
以黑龙江省朱家林场从2000年开展的股份合作造林为例,通过对其在近几年实践中取得的成效和目前存在问题的研究,对目前开展的股份合作造林这种改革实践在解决国有林区改革与发展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做出判定,即股份合作造林是一种很好的国有林场改革形式。同时,根据股份合作造林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国有林场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