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语境下,编纂民法典是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立法安排。2017年全国人大以赞成票数的绝对优势表决通过《民法总则》,正式拉开了中国民法典的时代序幕。与已生效实施逾30年的《民法通则》对比,《民法总则》之立法进步远不止法律名称的简单改动,更深层地反映在修订内容当中。其中,民事主体类型的重构逸彩夺目,意义深远。
作者:高洁; 刘耕; 何燕; 吴越 期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5年第02期
财政部2018年立法安排 财政部公布2018年立法工作安排,包括:力争年内完成契税法、资源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关税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力争年内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社会救助是一项需要政府、非政府组织及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只有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才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完善政策法规,制定规范、统一的《社会救助法》是当前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开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2006年国家立法规划将《社会救助法》列入其中,并列入全国人大2007年提请审议的立法安排,《社会救助法》的立法工作已经进入议事日程。为此,笔者就《社会救助法...
作者:胡卫东 期刊:《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09年第01期
本文以外国民法典优先权的规定为基本素材,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现有的法律,对优先权的一般原理、立法安排等基本问题做了初步探讨。本文认为优先权应为优先受偿权,建议我国将来制定民法典时,把优先权与债的其他担保制度、登记制度等纳入民法典的最后一编,命名为权利的保护方法编。在立法技术上,可采取一般立法和特别立法相结合的方式。
作者:曹廷生 期刊:《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02期
我国《刑法》涉及死刑的犯罪,根据犯罪行为是否直接导致死亡后果为依据,可以划分为致命性犯罪和非致命性犯罪两大类。为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死刑的立法安排上,既应当强调实质上的减少死刑,也应当强调形式上减少死刑。在致命性犯罪领域,死刑配置应当“内严外宽”;在非致命性犯罪领域,死刑配置应当“外严内宽”。这种安排,对于柔化国民对死刑的心理感受和发挥死刑的抚慰功能,有着重要的立法方法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