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司法改革的重大项目,也是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当前,量刑规范化改革正处于试行阶段,对全面试点阶段的理性剖析能够为全面推行提供客观经验,避免改革陷入困境。本文以广州白云区法院试点经验为中心,实证考察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的试点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剖析了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对改革作了进一步前瞻性的探究。
作者: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陈鸣东 期刊:《法治论坛》 2012年第03期
<正>引言"刑事司法的中心任务是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1作②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最终体现,量刑是否恰当是司法是否公正的最直接体现。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量刑标准化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之一。以此为契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与此
作者:刘贵成; 云聪丽; 海啸潇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15期
<正>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法院的量刑结果虽不具有必然约束力,但其具有启动量刑程序、制约法官量刑裁判、预设监督标尺的重要作用,对提高量刑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公信力,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强化对量刑裁判的制约监督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一、量刑建议的定义和作用学界认为,量刑建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依据事实和法律,综合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和人身危险,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幅度,...
一、引言准确定罪.精确量刑.是国家发动刑事诉讼的司法追求。刑事裁判包括定罪和量刑两个部分.分别对应于刑罚的罪刑法定及罪刑相适应原则.因此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题中之义。纵观各国量刑程序.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分离式定罪量刑程序.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一体化定罪量刑程序.都力图通过控辩双方的有效辩论来实现量刑程序的公开公正。在英美国家,刑事审判设置了独立的量刑听证程序.包括检察官、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被害...
公正审判包括定罪公正和量刑公正,即准确界定被告人的罪名并施加与其罪行相适应的刑罚。按照程序正义原则,利害关系人的有效参与是树立程序权威的应有之义。因此,量刑公正的实现必须确保检察官和被告人的参与.且控辩双方的对抗辩论能对法官量刑裁判产生实质性影响。
被告人赵某故意杀人一案已经开庭审理.相对于对本案犯罪事实及性质认定的关注.量刑问题所受到的重视程度显然要低得多,虽然相对于把量刑当成附带解决问题的时代有了很大的进步,^[1]但仍与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不相符合。笔者认为,本案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对刑事犯罪的量刑观念的转变及量刑程序上的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2004年1月8日-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英国英中协会主办的"加强中国死刑案件辩护项目启动研讨会"在北京前门建国饭店举行.中外专家学者就加强死刑案件的辩护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和逐步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或权利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对司法公正中的量刑公正问题也越来越关注。人们在追求量刑公正时,不仅要求量刑结果公正,而且要求量刑活动本身是公开、公正的。基于此,继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中提出要制订“犯罪的指导意见,健全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中更进一步提出要“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研究制定《人民法院量刑程...
作者:戴长林; 陈学勇 期刊:《中国审判》 2009年第07期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重要的司法改革项目,是刑事审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从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为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量刑指导意见》有关内容,本文结合在起草《量刑指导意见》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与读者一起研究探讨。
经过长期的理论研讨和工作试点,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两个文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说明,这次改革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
作者:弗洛伊德·菲尼 期刊:《刑法论丛》 2010年第02期
2010年2月2日至4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汕头大学法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联合主办的"刑事审判实务热点问题研讨会"在北京九华山庄成功举行。"死刑案件审判的理论与实务"是其中重要的议题之一。为使此次研讨会的相关学术信息更好地共享于社会,本卷特设立"死刑专栏",辑录其中关涉死刑议题的论文5篇,以飨读者。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量刑程序意见》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试行。在量刑规范化改革全面试行之际,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这只是开始。为使此后的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有效推进,有必要对可能影响改革进程的几个误区进行阐释。误区一:追求量刑的精密化量刑规范化的探索和努力旨在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为法官量刑提供一个统一的模式。
量刑程序改革已成为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一个热点。地方司法机关的实践探索已有积累,《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提出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这一改革任务,成为这项改革的总动员。几年的研究和实践表明,要取得量刑程序改革的成功,应当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作者:潘申明; 周耀凤 期刊:《人民法治》 2016年第07期
量刑建议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有助于全面实现公诉权,有助于法官作出科学合理的裁判,量刑规范化改革也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量刑建议,但在司法实践中,量刑建议已经被检察机关广泛应用。量刑建议的实施效果如何,成为今后量刑规范化改革如何推进的重要参考。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量刑规范化研究'课题组选取江西省为调研对象,对量刑建议做了深入细致的实证调研。
作者:潘申明; 周耀凤 期刊:《司法改革论评》 2015年第02期
作者:张月满 期刊:《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09年第01期
无罪推定系现代刑事诉讼的理论基石,其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刑事被追诉者的权利,限制公权力。量刑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以无罪推定原则为理论基础,在证明责任分配、证明标准的确立、量刑原则的确立及被定罪人的诉讼地位及权利保障等方面体现无罪推定的本质要求。
<正>人身危险性理论是矫正刑依存的根基。矫正刑要纳入制度建设之中,必须证明两点:第一,对于罪犯,存在有效的矫正手段。关于这一点已经有实践证明,"行为一认知"疗法对于罪犯行为的矫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特别是其中的代币制已经得到广泛应用。第二,人身危险性可以评估。这一点,关系到矫正刑的量刑问题,也关系到矫正刑与人权的关系。如果人身危险性可以比较准确的评估,我们就可以对各个罪犯进行量刑,并且将这种量刑的限度限制...
<正>一如以往,《刑事法评论》第31卷的内容聚集在刑事法各学科的前沿问题上,发表的大多是年轻学者的著述,对于许多人来说是处女作。从这些论文能够发现这些年轻学者的学术潜力,而这也正是我国刑事法研究发展的能量之所在。在"域外视野"栏目中,发表了四篇论文,这是具有译述性质的作品,各自对国外某一专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述。蔡桂生的《德国刑法学中构成要件论的演变》是其《构成要件论》这一博士论文的一个章节,内容涉及构...
<正>刑罚裁量不仅是刑法理论中的重要问题,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日本著名的刑法学家团藤重光教授指出:"量刑问题是刑法理论的缩影,它最明显地表现了近代派与古典派的对立。"因为在量刑的时候,既要考虑与已然之罪相适应,又要考虑预防未然之罪的需要;在确立量刑基准的时候,既要考虑报应刑(正义)论的要求,又
作者:卫跃宁 期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第06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前,"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此项改革旨在促使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审判为中心"的内涵外延、改革路径,"以审判为中心"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庭审实质化、庭前会议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