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粮食收购、贩运等市场主体资格的清理,把好市场准入关。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重新对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资格审查,对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证》的个体户进行登记,对未取得资格证的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
作者:曾晓昀 期刊:《农林经济管理学报》 2017年第02期
中国作为第一人口大国,粮食安全有着根本的政治经济战略意义。应当认真定位粮食市场的“决定性地位”,推进全面依法治粮,通过“从监管到治理”的市场转型实行监管理念革新,通过“全过程”监管促进监管流程再造。必须制定《粮食法》,从基本法律层面规范粮食市场监管问题,通过市场准入监管、市场运行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把粮食市场监管规范于《粮食法》的法治框架中,真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安全的重要商品.粮食安全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性问题。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粮食需求.保障粮食安全.主要的思路是不断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因此.国家出台了免征农业税、最低收购价政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建立粮食储备体系、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等一系列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粮食安全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江苏省粮食部门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新形势,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打击各种收购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全省粮食市场秩序,保护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白爱佃; 高培玉; 颜廷磊 期刊:《中国粮食经济》 2012年第12期
1.加强县内涉粮部门联合执法。一是粮食局与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涉粮单位和公安局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二是县粮食局与工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执法通报制度、执法案件移送制度;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实施五年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摸索了一些有效办法.逐步规范了粮食流通市场。但就整体而言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五不”,即:机构建设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落实、监管经费不保障、监管工具不齐全、监管程序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