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萌; 肖吉浩; 孙建文 期刊:《方圆》 2017年第07期
无证砍伐自家林木也犯法?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2016年12月3日至7日,犯罪嫌疑人章某涛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孙某领等共13人,在明知没有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位于张山子镇岔椅子村山坡地上章某涛所有的杨树砍伐、出售.经鉴定,共计大小500棵杨树被砍伐,立木蓄积为73.219立方米.台儿庄区检察院审查后认定,上述13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已向台儿庄区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正在进一步...
被告单位滑县某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柳某。
2004年10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凤城农民伊文福滥伐林木案作出终审判决:伊文福免于刑事处罚。他的律师刘官棠长出了一口气。为了洗雪伊文福的冤情,这场官司刘官棠打了6年,其间四处奔波找证据,不知多少次,他拄着棍子爬山越岭查看现场……
2003年8月,某公司业务员蒋某以50万元从他人手中购得原公开拍卖的横水镇塔下村“角牛坪”,“三罗种”,“将军窝”三块山场的集体人工杉木林经营所有权,面积为3420亩。同年10月,蒋某认为“将军窝”这块山场的杉木林密度过大,
2015年6月16日,一起滥伐林木案的判决结果引发了笔者的思考。河北香河县农民郭某于2014年6月急需一笔钱,她想到自家地里已成材的杨树应该价值不菲,于是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也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砍伐了自家地里的79棵树木(经鉴定,被砍伐杨树立木材积15.17立方米)。香河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这起滥伐林木案的判决结果让笔者对滥伐自家林木触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