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社部“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文件精神,3月份以来,南充阆中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力开展根治欠薪系列专项行动。通过“抓源头治理、抓按月直发、抓严格执法、抓联合惩戒”等措施,成功实现重要节点“无上访、无围堵、无欠薪”目标,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先后共检查在建项目48个、工业企业300余家,排查欠薪隐患企业7家,涉及金额20余万元,立案办理欠薪案件103起,共为1670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2172万元。
作者:周瑞平; 钱朝保; 程婷 期刊:《中国审判》 2014年第05期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在审朋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法官坚持寻找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共同点和平衡点,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重视维护用人单位的权益。从2011年到今年3月份,该院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741件,有力促进劳资双方互利共赢,实现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作者:杜万华; 韩延斌 期刊:《中国审判》 2007年第08期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公布并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完善阶段,是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进程中的里程碑。这不仅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也预示着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工作即将进入新的阶段、面临新的任务。
作者: 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6年第02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是一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后,委员长会议决定,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作者:王林清; 崔文举 期刊:《人民司法》 2010年第23期
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对调整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帮助用人单位以最低的成本风险争取优秀劳动者的加入,促进劳动者的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最终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和企业综合竞争能力,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尽管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了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过于原则.加上巨大就业压力使得劳动关系双方地位严重失衡,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十分突出,司法实践中也面...
2008年元月2日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的首个立案日。一天早,张女士就带着《申诉书》来到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近年来,贵州省铜仁市随着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人员(其中多为临时用工性质)人数的逐年增多,在编制外人员管理与使用方面出现了管理混乱、劳务关系不清等问题,临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不利因素。对此,铜仁市党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建立临时用工管理机制列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首批36项行动之一加以推进,并出台《铜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作者:陶遵臣; 刘金虎 期刊:《乡镇论坛》 2017年第01期
临近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的话题再次被大家关注。提醒农民工朋友讨薪要合法,同时,也给广大用人单位敲响警钟,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面前,要严守法律底线。
《当代工人》:《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个体的维权行为,又有怎样的重要意义?全总研究室:《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一件大事,是工会依法履行维护职能的一件大事,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劳动者的维权行为,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
1994年,于我的人生来说,是一次重大抉择,经考核、试用,进入上海《劳动报》,成为一名记者;1994年,于全国劳动者来说,是一次重大利好,新中国第一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全面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劳动法》颁布实施。
【编辑留言】劳动争议已经不仅局限于吃口饭的问题了,而且逐渐演化为吃饱饭,甚至要吃好饭的层面。但经济危机尚未过去之时,我们是要维护企业还是维护劳
作者:刘秀英 期刊:《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5年第04期
持与时俱进的精神,更新管理理念,加快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增强社会整合力度,是应对我国社会变迁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为此,要建立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制度规范,发展、完善社会中间组织,畅通信访渠道,开辟多种民意表达途径,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大力发展悬善事业,为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为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4月下旬,在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先后赴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S治州的5个县市,随机抽查了24家企业和人社部门,通过实地查看和深入生产一线听取职工意见建议、现场验证等方式,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了执法检...
8月25日,罗平县总工会举办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班,各系统工会、乡(镇、街道)工会主席、监督员等126人参加了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水平,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春节长假在人们的缱绻中渐渐远去,很多人又背起行囊满怀期待外出务工,开始新一年的奋斗打拼。未雨绸缪,多方施策,筑牢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篱笆',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当前社会上的一项重要任务。客观而言,这些年来,全国各地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治理欠薪顽疾等方面付出诸多努力,特别是推动恶意欠薪入刑。
读者胡女士问:我家孩子刚进公司,老板说,一切在试用期后谈。请问,试用期内该注意什么呢?【解答】试用期引发的争议不少,好多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是"免责期"、"白用期",从而肆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有的过了试用期还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对此员工不得不有所防备。
作者:王程 期刊:《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7年第09期
劳动保障监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人社领域各项工作发展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作者:陈多红 期刊:《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7年第10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人坚守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建设"法治、阳光、智慧、效能"监察主线,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全心捍卫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威县人社局 期刊:《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9年第03期
近年来,河北省威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李东超本着执法为民的宗旨,恪尽职守,公正执法,忠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员职责,处理维权突发事件百余起,为威县农民工讨薪50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人数4000余人,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守护神。他以刚直不阿的性格和过硬的业务素质,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衷心赞誉,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他是一名情系百姓的好党员,是一名肩担正义的监察员。
5月24日,四川省人社厅向社会公布2018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这是继2017年首次公布以来,省级第三次公布重大违法行为。下一步,省人社厅将把被公布单位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部门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督促有关市(州)将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