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才竞争的加剧,一些企业为了达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目的,往往设置一些特殊的奖励政策,其中,向员工支付“留任奖金”就是很多用人单位常用的一种留人方式。但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赋予了员工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实践中很容易出现已经领取“留任奖金”的员工提前离职,用人单位要求返还“留任奖金”的争议或纠纷。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问: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请问我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能不能不签?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有重要作用。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问:我与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劳动合同期满,单位拒绝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又不辞退我。我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满1个月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满1个月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丁资;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满1年之日起视为双方签订无㈣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这种情况是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拒绝续签,你有权向单位丰张自劳...
备受劳动者期盼的《劳动合同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此了这部新法的十个新亮点,为劳动者今后更好地维权提供参考。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组成法律宣讲小分队,带着法律书籍等宣传资料,来到建筑工地向农民工宣传《劳动合同法》,解答他们关心的问题。
有不少退休后的老年人身体状况良好,又有一技之长,他们希望发挥余热,自愿成为一名"退休打工族",而不少企业也从节约人力成本的角度考虑,诸如不需缴纳社保、公积金等,热衷于聘用这一类退休人员。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退休后打工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遇到劳动纠纷时,常常会面对一系列维权困境。法律界人士提醒,"退休打工族"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以便维权。
如果依然像以往一样,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自觉守法的企业竞争力将再次被削弱,如果超出了其承受力,必将是一场灾难,劳动者权益又怎能被保障?
作者:陶有云 期刊:《安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0年第01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违反了我国公民有劳动权利的宪法精神和刑事立法精神,不利于对犯罪人的改造与社会稳定。建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修改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除外。
作者:孙宝强 期刊:《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 2008年第08期
《劳动合同法》以优化配置资源和增进社会福利的目的,符合李特尔“三重标准”,体现了效率与公平分配合作收益的统一。该法促使就业情况反映真实的经济绩效,为守法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环境,为劳务派遣提供了制度规范。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建立信誉档案,发挥工会作用。
作者:刘继承; 李芳芳 期刊:《法治论坛》 2018年第04期
一、案情简介2011年年初,王某入职某企业任职部门项目经理并签署职位描述表。2011年年底,企业认为王某的工作表现不佳,决定自2012年起对王某降职降薪,双方就工作岗位调整事宜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王某并就新的岗位签订职位描述表。王某2012年的绩效考核结果为'Bottom10%'(即'后进10%',下同),企业根据该考核结果从2013年起对王某进行同部门同级别调岗。
《劳动合同法》针对中国劳动关系存在的诸多弊病,设计了一系列新制度,力图更有效地维护劳工利益。这些新制度对中国劳动关系产生了很大冲击,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不同反应。研究这些新制度与实践之间的关系,考察其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障碍和消除这些障碍,分析这些新制度有效运行需要的配套条件,使新制度不过度背离实践,促进新制度得到有效实施,是中国劳动立法乃至其他各项立法需要重视的任务。
作者:杭鸣; 陈传胜 期刊:《法治论坛》 2011年第02期
《劳动合同法》的制定、颁布与实施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该法在规范劳动用工市场、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随着法律运行的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呈现。本文从司法层面出发,分析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争议审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如:法律适用出现新难点、案件数量快速增长、争议类型不断翻新、新旧法衔接不畅等,梳理出了当前劳动争议审判过程中需关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应对当前新情况、新问题的...
本文用微观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观点来分析劳动合同法带来交易成本增加,影响经济效率,因此,制定法律时,应从经济效率加以研究,可能会比较全面。
作者:李永强; 刘科 期刊:《北方金融》 2013年第09期
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面临的问题(一)同工不同酬,工资及福利待遇差距较大。目前基层央行普遍存在着对劳务派遣工与本单位正式职工实行不同的工资福利标准和分配办法的现象。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在册职工最低工资为4100元/月,劳务派遣工的平均工资仅为2590/月,尤以司机岗位差距最大,司机岗位中正式职工工资约为4800元/月,而劳务派遣工工资为2500元/月,差距将近一倍。因此,同工不同酬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新的《劳动合同...
2007年转瞬即逝,身为印刷人的我们,整整一年都在忙碌些什么,回首一年里,有收获,有茫然,有欣喜,有失落,……2007年他们又有什么期待?来看看印刷人讲述自己的故事。
一、加大宣传培训,营造维权氛围 一是注重法规宣传。自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有关保护妇女就业和劳动权益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包括《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等。
贯彻落实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人社部对此高度重视,过去五年,在落实两个纲要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在积极促进妇女就业方面:一是积极致力于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围绕这一目标,人社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在《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政策中,都对防止性别歧视作出
'14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这是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表决时的投票结果。从这一表决结果,能看出当时人们对这部经过无数次讨论和修改的劳动法律的殷切期盼。而另一个细节又能看出立法者当时对这部法律出台的审慎和严肃态度,立法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全国征集的意见超过19万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4次才最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