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欧洲最早出现的特剐法院中,法国的劳资调解委员会(Conseil de prud’hommes)——即劳动法院——可谓独具风采。从1806年拿破仑准许在里昂建立专门负责审理劳动争议的审判所以来,劳动法院在其二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基本维持了同行审理、劳资平等、调解为主、程序简便等特点。然而,随着法律的专业化和经济的全球化,法国劳动诉讼日益呈现出上诉频繁、耗时过多等不足。立法者通过2014与2015年两度立法,从法院构成与诉讼程序两方面...
作者:周湖勇; 关今华 期刊:《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04期
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已得到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认同,但却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劳动诉讼制度。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不适应劳动诉讼已充分暴露,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大量劳动诉讼司法解释便是例证。无论是从社会法的程序建构,还是传统诉讼的现代转型,劳动诉讼的相对独立于民事诉讼都是必然选择。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采用的是"一调一裁两审"的处理机制.虽然调解也是该机制中的一环,但由于具有可选择性,因此,最具有法律意义的制度是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而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与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在衔接中存在严重的问题.
我国实践逐渐形成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调一裁两审"体制.随着实践的发展.这种体制逐渐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特别是仲裁和法院的关系(以下简称"裁审关系")已经成为人们对现行体制批评的焦点.学界和实务部门在最近几年纷纷撰写文章,对现行体制提出批评,并提出自己的主张.我们对此综述如下.
《民事诉讼法》修改未涉及劳动诉讼问题,鉴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需要考虑劳动诉讼在民亨诉讼中的定位问题。为此,既要从我国的劳动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进行考量,又要借鉴和考量域外及其他地区劳动诉讼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及劳动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具体而言,从立法形式而言,劳动诉讼立法要逐步与民事诉讼分离,以适应劳动诉讼司法实践的需要;从内涵而言,劳动诉讼要走新路,即走低廉、简易、便捷之路,不...
作者:李文娟; 苏团 期刊:《中国劳动科学》 2006年第01期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实行诉讼前的“仲裁前置”程序,现行法律对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衔接中的许多问题规定得不甚明确,导致实务中存在许多模糊区域,进而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受到了一定的阻碍。因此,研究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衔接中的相关问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侯玲玲 期刊: 2006年第03期
瑞典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和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各有特色。本文在对瑞典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简单介绍的基础上,分别从劳动争议类型、处理体制模式、调解、仲裁和诉讼方面予以比较,并结合我国国情特点,探究瑞典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的启示。
作者:王希发; 杨政伟 期刊:《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07年第01期
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遇到了诸多问题和挑战。笔者试图通过对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缺失及国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分析,尝试性地就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提出相应的改革设想。
我国普通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劳动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因而劳动诉讼的审级制度也实行两审终审制,加上我国劳动诉讼实行仲裁前置,劳动诉讼审级制度变成事实上的三审终审制度,不利于及时有效解决劳动争议。因此,需要借鉴域外先进做法,重构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关系,对小额劳动诉讼实行一裁终审,复杂案件实行两审终审,二审法院只审查法律,不审查事实。
作者:高莹莹 期刊:《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8年第02期
我国近期实施的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及舆论的推动,直接导致了劳动诉讼案件的急剧增加。通过深入研究发现,目前实行的司法政策具有一种鼓励劳动诉讼的导向。但这种政策所依据的理论和实践基础都不够科学有效,这样的措施非但不能取得预期的社会效果,还可能会积聚更多社会矛盾。治本的措施是实行鼓励和平解决劳动争议的政策导向,并积极完善调解、仲裁等各种非诉方式及其基本制度。
劳动争议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的特征,需要有相适应的纠纷处理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为适应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别需要而制定实施的,对劳动调解及仲裁等诉讼外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系列规定,对有效解决劳动争议有积极意义,但针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需要,应当在完善劳动调解、提升劳动仲裁,理顺劳动诉讼机制等方面作进一步努力。
作者:朱与墨 邓毅沣 期刊:《西部法学评论》 2014年第02期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扩大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空间,进一步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是法定特殊地域管辖,不排斥协议管辖。劳动合同可以协议地域管辖法院,属于约定特殊地域管辖。《解释》第8条没有体现对劳动者实质倾斜保护,而且跟不上形势发展。2013年生效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四)》对此未做规定。立法或司法需在《解释(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