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长江; 翁婷; 许一青 期刊:《生态经济》 2018年第02期
以全球报告倡议组织(TheGlobalReportingInitiative,GRI)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3.1)为基础构建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数,实证检验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水平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研究发现:当期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水平对公司价值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滞后一期和滞后两期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水平对公司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作者:马涛; 黄玉宝 期刊:《中国环境管理》 2017年第04期
机场作为民航运输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枢纽,肩负着服务区域经济的重要使命,同时也面临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挑战。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形象窗口,机场上市公司具有披露环境信息的义务与责任。在充分研究国内机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背景的基础上,本研究借鉴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第四版)及机场运营者行业补充(GRI—AOSS)构建了适用于我国机场的环境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公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