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侯猛; 白建军; 程金华 期刊:《法律和社会科学》 2018年第02期
一、法律研究的实证转向:'做一些留得下的东西'侯猛:欢迎白老师来参加这次对话.您不仅是全国最早在犯罪学、刑法学领域进行实证研究的学者,也是目前国内做法律实证研究最有影响力的学者。通过这次对话,希望能够听到您从事法律实证研究的经历、经验以及展望。我首先很好奇您的研究转变。您所在学科是刑法学,但您最早学的是犯罪学,后来转向做法律实证分析。这不仅跳出了部门法的界限,在方法上也转向了量化。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刑法理论的研究包括三个维度,即在刑法之上研究刑法,在刑法之外研究刑法,在刑法之中研究刑法。这是储槐植老师在多年以前所主张的。前些年,陈兴良老师提出,要增加在刑法之下研究刑法的维度,重视判例的研究。在刑法学研究的主流转向法教义学的进路之后,储老师所强调的,在刑法之上研究刑法与在刑法之外研究刑法的研究视角,会更具有现实意义。刚才陈瑞华老师在发言中讲到,
2017年,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获批主持'华英文教基金大师讲座项目',邀请在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法学方法论、法理学等多个领域造诣极深的世界著名法学家、德国弗莱堡大学教授罗尔夫·施蒂尔纳(Rolf St(u|¨)rner)对南京大学进行为期十天的学术访问。
刑罚研究的路径是多元的,一般来说包括法学路径、哲学路径与社会学路径,由此产生了刑罚教义学、刑罚哲学、刑罚社会学等具体的研究门类。
刚刚过去的2017年,是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颁行35周年。在这35年中,宪法经历了四次修改,但宪法中的国家机构规范保持了很高的稳定性。如彭真所言,1982年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规定是根据“我国三十多年来政权建设的经验”“做了许多重要的新规定”。基于1949年以来的历史经验(也包括惨痛的教训)形成的若干重要共识,体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
作者:武秀英; 焦宝乾 期刊:《河北法学》 2006年第10期
法教义学是个文化和地域色彩十分浓厚的用语。它在国内法学界的使用并不多见。从法教义学这一用语的语义和译名问题入手,进而考察法教义学知识在历史上的发展演变。在当今哲学社会思想背景下,人们对法教义学的理勰已经发生了一些深刻的变化。法教义学因具有了开放性、实践性,并不断趋近于现实社会生活。法教义学在法学知识体系中居于比较独特的地位,需要协调好其与法理学、法哲学等法学的关系。
基本权利的“主观权利功能”和“客观法价值体系功能”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准确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基本权利功能体系的构建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此种构建对我国也极具有借鉴意义。权衡“主观权利功能”和“客观法价值秩序功能”的功能并最大化的保障基本权利是学界和实务界共同努力的目标。
作者:肖扬宇; 李云华 期刊:《政法学刊》 2013年第03期
死缓限制减刑弥补了我国刑罚体系的部分结构性缺陷,但也凭添了我国死刑制度的复杂性,对其进行刑法教义学分析十分必要.在刑罚体系上,死缓限制减刑属于一种量刑制度,属于死缓的法律后果之一.在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过程中,应通过体系性思考和类型化构建来引导和规范其标准的适用,最大程度地实现司法协调、保证个案正义.
罪刑法定原则下的刑法适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法律的正确解释以及在此基础上的逻辑推理。为此,在刑法理论上应当加强法教义学方法的研究。刑法教义学方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包括刑法解释方法论、犯罪构成方法论、案件事实认定方法论以及刑法论证方法论等。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类推解释、犯罪构成类型化特征、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法律论证的必要性等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条性质,目前存在所谓帮助行为正犯化以及帮助犯量刑规则两种结论,但两种主张在逻辑论证上均存在难以自圆其说之障碍,最终在结论上消解了本罪之立法价值: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言,其不法构成要件所设定的实行行为应厘定为无明确犯罪指向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他人实施具体犯罪明知的前提下,未停止提供网络服务之行为,此行为性质应归属为不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积极作为义务之不作为无法...
作者:刘斌; 赵宇峰 期刊:《东岳论丛》 2019年第04期
从教义学的立场出发,在司法适用中恪守污染环境罪的形式及实质双重判断标准,显然是对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本身的回归。通过对个案以及类案的实证研究发现,司法实践中对于污染环境罪的入罪以及量刑近来都呈现出明显的变化,单位追诉率的走低、务工人员入罪尺度的不一、量刑上的非规范化都是在司法适用中对教义学立场之偏离。污染环境罪教义学视阈下的司法适用应以新“十六字方针”作为价值引领,以严格依法定罪量刑作为基本要求,以...
16.《天方分信篇》(■)不分卷,一册,与《四篇要道》合订,阿拉伯语。马联元著。中国伊斯兰教义学著作。主要内容是,穆民和正信的意义,六大信仰的要素和相关的教律.
以苏联刑法学为反思对象、发展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当下刑法学具有鲜明的过渡特征。过渡型刑法学以发展教义学为目标,在体系性思考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学派论争的局面初步形成。过渡型刑法学的主要贡献是提出阶层式犯罪论的多种变通理论;推进刑法上的实质思考;广泛运用规范性思考,接纳客观归责论的方法论。推动过渡型刑法学形成的关键因素包括比较研究方法的运用、学者的学派意识、关注中国现实等。提出过渡型刑法学概念,一方面,是...
作者:陈冬 期刊:《郑州大学学报·理学版》 2016年第04期
当下,法学方法论已成为学界不容忽视的学术焦点。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诸如立法法学、对策法学、诠释法学、法教义学、规范法学、政法法学、社科法学等纷繁多样的概念。在这些概念或方法论视域下,环境法学应如何自处?是迷失于这些概念的泥沼中还是走出沼泽?笔者以为,目前有关法学方法论的最大争议在于规范法学与社科法学之争。
《菲格亥·艾克伯尔》是艾布·哈尼法(700—767)论述伊斯兰教义学的大纲,在伊斯兰世界流传了上千年的教义学文献。全书也是一部对伊斯兰教义学上的一系列问题,作出了符合伊斯兰教信仰原则的回答,也是他本人创制教法的思想和实践的指导。
明代由于对佛教采取严格控制的政策,致使佛教的发展大为衰退,特别是佛教义学,基本没有多大的发展。由此,学者们对明代佛教的研究,涉猎较少。最近,台湾学者陈玉女先生的《明代的佛教与社会》的出版(北京人学出版社,2011年),填补了明代佛教史研究领域的某些空白。
塔夫塔扎尼是14世纪中亚伊斯兰著名学者,于阿拉伯伊斯兰多学科研究中成果颇丰,特别是他诠释的马图里迪教义学家纳萨菲的《纳萨菲信仰》(《教典诠释》)一书,自传入中国以来受到历代穆斯林学者的高度重视,成为经堂教育的主要课程之一,至今仍有广泛的影响力。本文分三部分论述了塔夫塔扎尼的生平、著述、学术经历、学术贡献和《教典诠释》与经堂教育的密切关系,以及塔夫塔扎尼的教义学思想对中国伊斯兰教义学的影响。笔者认为...
在西方国家,证据法的跨学科研究是为了弥补和回应传统证据法教义学在应对相关问题上存在的不足,应运而生的。由于证据法本身的学科特性,与一般意义上的法学跨学科研究相比,证据法跨学科研究显得更为彻底也更为开放。证据法教义学研究与跨学科研究在关注对象、研究方法、知识资源和开放程度方面均存在很大的差异,两者存在既竞争又互补的关系。我国的证据法学研究在当前背景下面临证据法规范建构和司法证明过程控制的双重任务,这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