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规定了职务犯罪案件调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在价值取向、适用条件和具体适用程序等方面与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较大的差异。从总体上看,职务犯罪案件调查阶段认罪认罚制度呈现出更为浓厚的职权色彩。为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功能,实现《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有效对接,在实体标准层面,应遵循认罪认罚从宽条件一体化思路;在证据层面,需要在坚守法定证明标准的前提下,完善口供补强规则,落实疑罪从无...
上海对保障房建设质量管理制定了严格措施,通过建立保障房档案库,做到“一房一档”,对质量不达标房屋政府不与回购,并且启动“黑名单”机制和质量监察机制,严格把关保障房质量,将严惩违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上海还将实行更严厉的监察制度,根据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性质严重程度,
"御史"之名源于秦代,至汉代,监察职权才逐步为御史中丞所专。经后世沿袭与发展,唐代形成了系统、完备的监察法制体系。唐代御史台机构设置清晰,监察权直接涉及司法、人事、经济、言谏、地方、军事、礼仪等具体领域,且在各领域皆发挥着直接、重要的作用。作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最为成熟、完备的形态,唐代御史台的机构设置及其具体监察权的内容与运行对于当下监察法制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价值。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学者们从各自学术背景和研究旨趣出发,对我国监察制度的制度变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国家监察体制的有效运转等问题进行审思,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但研讨存在解释性、相似性、单学科性和实践观照不足等特点,有进一步拓展空间。
监察是制约权力的运行乃至矫正社会风纪的重要手段。在不同历史时期及不同政治制度安排下,监察权运行表现为不同的模式。古罗马采用的监察官道德审查和保民官行政监督的二元监察模式,对近代监察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历史的进程中发展为拉美实践中“道德权力”监察模式和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制度下的斯堪的纳维亚行政监察专员模式。前一种监察权是与三权并立的“道德权力”,后者是三权体制中权力制衡的工具。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的中国...
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监督处于关键性的地位。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体制,必须十分重视借鉴中国传统的监察制度。在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中,以下方面仍然值得今天借鉴:监察系统实行垂直领导制;充实完善监察立法;对御史及其监察活动进行监督;特别选用监察御史;树立御史权威;实施秩卑、权重、赏厚的巧妙设计。借鉴中国传统监察制度决不是生搬硬套的“拿来主义”,而应该结合现实情况,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和扬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察制度的演进呈现出三种趋势:一是从注重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演变为着力构建公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二是从职责范围相对宽泛,演变为以聚焦反腐败为主责主业;三是从以进行检查、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察制度的演进呈现出三种趋势:一是从注重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演变为着力构建公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二是从职责范围相对宽泛,演变为以聚焦反腐败为主责主业;三是从以进行检查、提出建议为主要履职方式,演变为行...
作者:郭淑新; 舒笛 期刊:《廉政文化研究》 2016年第03期
清代承继前朝诸代遗风,创设了一套相对完备的官吏制度。然而,其选任制度,虽然以科目考试为取士主途,严格监考,不容幸进,但考试方式和内容则在一定意义上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其监察制度,虽有详备的法典规章供官吏遵守、御史监察,但由于缺乏保障措施,御史往往不愿或不敢履行职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制度形同虚设;其奖惩制度,虽说对功臣义民皆有褒奖,但由于皇权至上,喜赏怒罚,则影响了奖惩制度乃至整个官吏制度的合理实...
中国封建的监察制度是从秦朝开始确立的,秦朝的监察制度由中央监察系统、地方监察系统和言官规谏系统三部分组成,监察官员上下垂直领导、位卑权重,且朝廷非常重视监察官员的选任,这些特点和优点对当代我国监察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重要的启迪和借鉴作用。
作者:刘梦雯; 吴琦(指导); 展龙(指导) 期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8年第03期
明代谏院溯源自前代,设立于洪武十三年,初设时作为专司对上进言的机构存在。洪武十八年前后,谏院被废,谏院官言谏职能被六科给事中与监察御史取代。比起唐宋,明代谏院机构独立,谏院官除进言与封驳职能之外,还常与其他官员一同审理与覆核案件、科举监考、评论人才。其特征是存在时间短且职能分散,前期颇受皇帝重视,后期逐渐被废除。谏院的设立是明初为加强皇权、强化监察而进行的一次尝试,其废除亦反映出明代君主集权的逐渐强化。
广兴是谁?很多人也许并不清楚,但如果提到和珅,几乎无人不晓。广兴的荣辱成败都与和珅有关,而他的人生轨迹又同和珅出奇地相似。围绕着贪腐与反贪腐的主题,历史巧妙而又暗含深意地把这两个人联系到了一起。史料记载,广兴是满洲镶黄旗人,字赓虞。父亲是乾隆朝治水的名臣,官至吏部尚书。
西汉初期,沿用秦朝的监察制度,中央设御史大夫负责监察,下设御史中丞协助御史大夫,设“丞相史”监察各郡,也就是说,整个监察体系是相对松散的.直到汉武帝时期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一个州设一个刺史,作为州的固定的监察官;在京师和京师附近则设司隶校尉,作为监察官.这才有了比较成形的国家监察制度.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充实、逐步完备,研究分析古代监察制度对我国现代监察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本文从总结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历史出发,通过对古代监察制度特点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对现代监察制度建设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17期
<正>苏政办发[2008]77号2008年8月8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积极支持配合环境保护部华东督查中心开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明朝是中国古代御史监察制度的发展阶段,中央建立都察院,作为最高监察机关。同时创立六科给事中职掌监察六部,使科道合一统一了监察权的行使,提高了监察机关的权力地位。尤其是御史巡按地方的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从巡按御史的选派、点差、出巡到更代、回道等一系列环节制度化、法律化,是汉唐以来御史巡按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唐朝从贞观初年起至开元十四年"安史之乱"以前,维持了百余年的盛世,唐朝的和谐盛世一方面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法制发展带来的成果,同时和监察制度的发展和监察的有效实施有很大关系。
在这一轮如火如荼的反腐行动中,中央巡视组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无论是中央巡视组接待处前排起的队伍,还是大批被中央巡视组查出问题的落马官员,都是其成绩的印证。我国历史上,与中央巡视制度颇为相似的制度安排,被称为监察制度。《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法制史学界的泰斗级学者、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
“昨天”的政治传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今天”的政治运行,“今天”的政治随着时光的流逝又会成为“明天”政治的传统。所以,才有以史为镜、以古鉴今之说。闲暇之时,涉猎了一些政治史书籍,有所感悟,谨记些文字以飨读者。
作者:王晓天 期刊:《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06期
监察制度是对行政权力实行监督、制约的一种政治制度,是政治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同民族国家的监察制度有其共同点.但是,中西古代监察制度是在不同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两大不同体系的监察制度.因此,这两类监察制度在产生的时间和结果,行使监察权的主体和客体,所依据的理论,实施程序和惩处方式,以及制度的性质诸方面存在各自的特点.比较中西古代监察制度,对建设我国当代的政治文明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
文章主要分析我国当前的劳动监察出现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体制方面,由于我国的监察机构受到地方政府的限制,导致监察不力;而不同的法规和法律相互冲突,使仲裁和监察的管理范围重合;立法的模糊也致使执法的时候存在问题。在监督方面,经费来源单一,人员紧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