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记录编制第十七条货运记录分为货主页、存查页。其中货主页为一页绿色A4专用纸(背面印有索赔须知),存查页为一页白色A4纸,货运记录及号码由保价系统生成。商务记录(格式见《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及号码由保价系统生成。
原告承保的100吨聚乙烯塑料装载于“XXX”轮,由上海经厦门运往广州黄埔。后“XXX”轮因火灾沉没,造成原告承保的货物发生货损。为此,原告赔付被保险人货物损失及打捞费,装卸费、检验费和诉讼费等共计人民币403540元,并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后经调查认定,“XXX”轮起火是由于申报单位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将易自燃的保险粉谎报为氧化铁运输所致。
作者:米同文; 胡俊杰 期刊:《中国船检》 2016年第09期
货物系固关系到船舶的航行安全,不适当的货物积载甚至可能导致严重的海上事故。近年来大量集装箱在运输中跌落入海或损坏,据不完全统计,全球每年大约有超过一万只集装箱发生损坏事故,而其中约4000箱遗落入海,造成每年大约500万至700万美金的货物损失,这还不包括回收和清洁海面的代价。
作者:杜新春; 邓鹤飞 期刊:《人民司法》 2008年第08期
[裁判要旨]在货运合同法律关系当中,托运人负有详细、完整地告知承运人有关货物信息的义务。因托运人未尽告知义务所致的承运人不能预知的货物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裁判要旨】快递企业承运快件发生丢失、毁损的,适用有关民事法律规定,不适用邮政法关于损害赔偿的特殊规定。快递企业拟定的保价条款违反公平原则,减轻自己责任,限制寄件人的权利,应属无效条款。快递企业未按照规定当场验视货物,货物丢失后又以不知道货物价值,无法预见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作为抗辩理由的,不予
<正>2006年9月2日23时许,一列火车鸣笛通过京广线广州至韶关的军田区间时,强大的气流冲击得正在路基上巡线的民警刘智生的警服哗哗作响,他用手扶正大盖帽,望着渐渐远去的列车,露出了微笑。他继续向前走了几步,笑容顿时化成了满脸疑云:他发现前面三百米长的路基上有
两船相撞,瞬间十几条人命就没了.这起事故引起了中国和韩国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由此引发了七场官司,争议金额高达一亿元人民币的系列大案;花费了整整五年时间才最终结案;这是自始至终依靠船东保赔协会及律师处理的要案。
近日,隶属于"一个地球未来基金会"(One Earth Future Foundation)的"海洋无海盗计划"发表了2015年度全球海盗情况的权威年度报告。根据报告,在国际密切合作下,虽然海盗袭击商船的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仍然不容乐观。报告对海盗袭击高发地区做了详细的统计,归纳如下:
[案由]2017年12月3日,广州某化工企业的保安员简某,在工作中因与同事及公司领导发生争执,为泄私愤,入夜后在公司化工产品仓库内用打火机点燃仓库中的货物,引发了一场大火。经广州市白云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和估价,火灾造成仓库内货物损失达人民币八百多万元。简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于2018年5月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放火案件发生后,该化工企业及时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了情况通报,保险公司提出需等到简某刑...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货物在目的港因司法强制行为而灭失或被无单放货时,承运人并不能当然享受法定免责.如果,该司法强制行为是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引起或承运人在货物将被强制放货的过程中没有履行应尽的告知义务,承运人理应对托运人的货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零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更容易发生货物损失,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零散货物中心乌西站为例,在阐述货物损失及货物保价现状的基础上,分析零散货运损失的原因,从提升货物运输安全和提升保价理赔服务质量2个方面提出完善货场硬件设备、实现集装化运输、提高人员素质、优化运输组织方案、合理解决车辆等问题、完善保价理赔保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因地制宜开展理赔服务、加强保价系统运用管理等相应解决对策,使零散货物货损...
(上接2017年第6期)第七章货物损失赔偿第三十四条车站对收货人或托运人的赔偿要求,按《货规》规定受理。但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火灾、货物变质、活动物死亡等情况就地处理时,经与托运人、收货人协商同意,可由发现站受理,并通知发、到站。
第四十四条车站、直属站段、铁路局应按月统计货物损失,于次月5日前填写“货物损失统计报告”(见附件1-6)和“货物损失综合统计分析报告表”(见附件1-10)。非过失责任的货物损失单独统计,在“货物损失统计报告”表的相应栏内画一斜线,分子表示过失责任,分母表示过失责任与非过失责任的合计数,无非过失责任时,斜线可省略。
货运记录和普通记录编制的重点要求一、货运记录编制货运记录应记明车(箱)体、门窗、施封或篷布的情况,货物包装及装载加固状态,损失货物装载位置、损失程度等。货物损失涉及重量的,应将发生损失的货物和完整货物分别检斤,中途站只对成件货物中的损失货物进行检斤,填入记录的“按照实际”栏内。
(上接2018年第2期)第八章 货物损失统计与资料保管 第四十二条车站、直属站段、铁路局对于货物损失的责任(无论是否发生赔款),均须逐件统计。货物损失按结案日期统计上报。上级裁定的,按接到裁定批复的当月统计,列铁路局其他责任的,由铁路局统计上报。铁路局、直属站段根据赔通和定责通知书,检查督促管内各单位及时统计上报。
(上接2019年第2期)第六条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损失时,除按本规则处外,应按《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査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凡国际联运、多式联运、保价运输和军事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针对我国物流系统货物损失现状,阐述了物流系统货物损失的概念、种类及影响,提出了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评判物流系统货物损失的思路与方法.
第二十六条 车站接到调查材料后,应核对记录、附件是否齐全、正确,接到的纸质速报和查询电报,应于当日在收件上加盖收文日期戳记,
"航班延误"不是指航班的具体始发或抵达目的地时间上的"误点",而是指旅客或托运人选择空运这种快速运输方式所合理期望的期限.如果对延误引起的损失提出赔偿,通常需要受理法院地法证明它是一种不合理的延误.承运人只在因不合理延误造成旅客或货物损失时才承担法律规定限额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