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美国一份中国婚外情状况研究报告。据数据显示:在被调查的1240名已婚男性和1275名已婚女性中,分别有20%和3.9%的人表示:在过去12个月中有过婚外情现象。2010年,凤凰网在第16届"国际家庭日"到来之际,做了一项"中国已婚男女婚外情"调查。在被调查的近18万网民中,有95.6%表示自己或者身边有已婚男女发生过婚外情情况。2011年,有人对220对夫妇的离婚原因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除"性格不合导致离婚"占40%之外,第二大婚姻杀手—...
婚姻是最让人头疼的事情,两个原本不相同的齿轮,非要放进一起,于是不相同的边缘棱角就相互碰撞,相互伤害。有的人"勇往直前",伸着棱角誓要把对方改变到底;有的人"以退为进",卷起自己的边缘悄悄地附和着对方。没有人愿意丧失自己原本的形状,所以在婚姻里,"勇往直前"改造对方还是"以退为进"改变自己的确是一个问题。
作者:黄江明; 郑建文 期刊:《黄河黄土黄种人》 2009年第01期
案情:王某,现年76岁,有四个子女。1992年,王某的妻子去世以后,王某一直想再找个老伴,但遭到了子女们的反对。后来,王某认识了单身的钱某。在交往的过程中,双方产生了感情,有了共同生活的愿望。王某把自己的想法向子女们提了出来,但遭到了
根据民政部最新的《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中国婚姻登记率比2016年下降7.0%,且连续4年呈下降趋势。此外,中国的离婚率也由2002年的0.9%逐渐攀升至2017年的3.2%。据NDX实验室统计,有75.64%的人表示不愿意结婚,仅有24.36%的人认为要结婚。对于婚恋这件事,我们采访了几名白领,看看他们怎么看待婚姻。
婚姻登记档案是记录婚姻过程的重要资料,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对于婚姻档案的管理工作应当不断的进行优化,不断的完善其信息化进程,为人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本文就目前我国婚姻登记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现状展开探究,阐述了婚姻登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优势和有效实现途径。
作者:广州市民政局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广州市民政局机关信息中心; 广州市老人院; 广州市慈善会 期刊:《大社会》 2018年第Z2期
'互联网+民政'是实现民政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民政工作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类办事及服务事项。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为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创造了良好平台,也为推进现代民政发展提供了强大动能,对促进民政事业转型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5月民政部印发了《'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对如何开展好'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作出了总体规划和指引。
作者: 期刊: 2011年第05期
一对表兄妹.隐瞒真相取得了婚姻登记。7年后的今天.因女方近几年在外打工从事中医按摩理疗,引起丈夫无端猜忌,经常被丈夫施暴。今年1月15日,两人发生争吵后,头部被丈夫打伤,缝合7针。女方觉得无法继续生活下去,
作者:许谊珈 期刊: 2016年第10期
在生活中,因为婚姻登记瑕疵引发的诉讼和纠纷时有发生,而且婚姻登记瑕疵的原因也是层出不穷.婚姻登记创设了婚姻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包含了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财产关系和子女的抚养等,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关联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有登记瑕疵的婚姻不应该一概否认其婚姻的效力,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具体分析其效力,有责的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婚姻当事人应当承担...
正案情笔者在行政审判庭工作期间,承办过一起申请撤销离婚行政登记案件,曾在当时引起山东省民政厅和国家民政部的关注。事情虽然过去十多年了,依然记忆犹新。让我们首先回顾一下基本案情。本案原告张兰(化名)是山东省金乡县的一位农村妇女,1963年出生。第三人任友(化名),1964年出生于金乡县化雨乡财茂周楼村,1984年入伍。1987年1月15日,张兰与任友结婚,婚后生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1997年,第三人以转业留唐山为由,动员原告配合自己...
5月10日至20日。湖北省档案局、省民政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武汉、荆州、宜昌、孝感、仙桃、十堰和神龙架林区等地贯彻执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裁判要旨】一般而言,婚姻登记双方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无权对婚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第三人与婚姻登记双方当事人之一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或者经法院确认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违法,其基于原婚姻关系的存续仍依法享有配偶身份权以及财产权、继承权等相关民事权利,就有权对该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对该登记行为效力进行审查时,不应局限于审查民政机关登记行为程序的合法性,应同时对婚姻登记行为的必备条件即婚...
瑕疵婚姻属于身份关系,身份关系或身份行为的有效或无效,有其独立的评判规则,不能适用民法总则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进行评判。因而,现实生活中的欺诈婚姻、他人登记结婚、借用他人名义登记结婚、使用虚假户口登记结婚、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登记结婚、结婚登记手续不完善或证件不齐全、越权管辖婚姻登记等瑕疵婚姻,只要不违反婚姻本质,并不影响婚姻的成立,更不属于无效婚姻。对于其中违反婚姻要件者,可以按照婚姻不成立处理。
最近,湖北省卫计委发出《关于规范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取消一孩生育审批程序,由基层卫生计生部门加大日常孕情监测和随访,主动发放《生育服务证》,并提供计划生育各项技术服务。此外,基层计生部门还将通过部门协作来掌握市民的民政婚姻登记和收养、公安户籍登记等信息,并将相关内容进行网络登记,防止出现因取消一孩生育审批,而造成出生漏登、漏报。
推行"一站式"婚前保健服务是加强婚前医学检查,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一大举措。2009年8月,围绕关注民生、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的工作思路,上虞市卫生、民政、计生部门联合成立"上虞市婚姻登记优生服务中心",实施了“婚姻登记、婚前优生咨询指导、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检测、计划生育服务”等多功能“一站式”服务,同时以卫生部门为主导,建立婚前保健服务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QA)管理体系,取得了明显...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丧偶、离异老人走出单身生活找到新的伴侣,开始新的生活,是一件好事。但如今一些老年人由于种种原因。只要两个人合得拢。不履行婚姻登记,就开始同居生活。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叫“搭伙过日子”。说聚就聚、说散就散的方式,看起来省事、方便,不动声色,可实际生活中却往往会给老人惹来不少麻烦,也不利于婚后生活质量的提高。
作者:沃冰波 期刊:《科学技术创新》 2007年第05X期
管理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每一程序、每一环节都要严格按规定进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也应改变过去陈旧的、封闭的管理手段,利用现代的管理,使婚姻登记档案更科学化。规范婚姻档案材料和检索工具,利用微机化管理使婚姻登记档案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于社会。
法律顾问同志:您好,我今年76岁,老伴儿去世后独居,独女在国外工作。在跳,。场舞时认识了62岁的张老太.张老太的老伴儿去世后,全靠儿子给付的赡养费生活。考虑到彼此年纪已大,为了不给后代留麻烦就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同居生活.一年的共同生活,我感到张老太对自己关心不够,该尽的义务不尽,还不时偷偷往自己儿子那里送钱。决定与张老太解除同居关系,希望她搬走。
家庭关系对每一个人都至关重要。然而,婚姻家庭里免不了会发生矛盾甚至引发诉讼纠纷。面对此类纠纷,该如何去化解呢?未办理婚姻登记非婚生子女抚养成问题2010年3月,农村青年吴某与齐某认识并举办了婚礼。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将强制婚检改为自愿婚检。2004年上半年我区民政结婚登记3071对,而我所婚检仅62对,婚检人数甚少,最主要的原因是结婚对象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因此,我所采取了与民政部门协调的紧急措施——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免费“婚前医学咨询室”,这样直接面对群体,对即将结婚的男女青年开展婚前保健重要性的宣传,针对性地提供卫生咨询服务。由于具有吸引力和可行性的宣教形式、宣教内容...
作者:金晓玲; 储建明 期刊:《中国妇幼保健》 2009年第06期
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是婚前保健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婚前保健是母婴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已将其列入法律条款中。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多年来已经迈向正规的婚检改为自愿。本文分析了近5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后本市的婚前保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寻求在新的形势下开展婚前保健的新思路及对策,并从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