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制度是为了实现利益规避和防止预断而建立的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特定人员不得参与该案诉讼活动的制度。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在保障公正的各种制度中,回避制度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在司法过程中使特定的诉讼主体保持中立,才能有公正的裁判。原告、被告和法院三方在诉讼中保持中立的角色只有法院。
作者:杨伟朋; 刘战 期刊:《黄河黄土黄种人》 2016年第2X期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24期
<正> 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充分体现政府采购的"三公"原则,保护供应商等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现对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实行的回避制度补充通知如下: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招标采购单位要认真做好与供应商有利益关系人员的回避工作,应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申明回避制度。在开标时,应当场公布参加...
作者: 期刊:《郑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09期
<正>郑政[2008]31号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安全生产问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前,中组部、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下简称《回避规定》),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为什么要专门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答:出台《回避规定》是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事业单位是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重要载体,工作人员是公职人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以公正廉洁高效履...
作者:冯汉武 期刊: 2006年第09期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回避制度。我认为,这主要是指“避亲”、“避籍”、“避熟”、“避嫌”。从实际工作的效果看,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积极因素主要表现在“四个一”上:一是为提高干部素质创造了一个模式,二是为优化班子结构拓宽了一个渠道,三是为干部谋事创业营造了一个环境,四是为资源优势互补打造了一个平台。
作者:胡小燕; 任军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07年第08期
“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之一。完善诉讼程序,就是要把法律关于诉讼程序的规定不完备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加以修改或补充,使之更加规范、合理,更加符合公正的要求。
现行《仲裁法》对仲裁回避的适用范围,回避申请以及决定程序等内容都作了规定,但在具体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上均存在一定缺陷。完善现有《仲裁法》之回避制度,须在透析现有回避制度缺陷的基础上,以效率和公正之程序价值为制度设计理念,借鉴国内外相关立法,完善仲裁员信息书面通知程序、回避适用范围、回避程序等内容。
报载,几年前,一位名叫吕西娟的当事人因房产官司找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庆林上访时,“二人发生争执”,西安中院以吕西娟“严重妨碍法院民事诉讼活动”将其拘留15天。数日后“事态升级”,吕西娟因涉嫌“故意杀害”院长朱庆林而被捕。与此同时,“长期与院长不和”的西安中院法官杨清秀也涉嫌“挑唆吕西娟谋杀”院长被捕。该刑事案件由西安中院审
一、问题的提出——由两个真实案例引发的观点 例一:1992年3月,某县一位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决定离婚,把该县法院院长召唤到他的办公室,吩咐这个院长给他办好这件事。这个院长不敢怠慢,回院后立即吩咐民事庭长给这位副书记书写诉状并立案。但是,在法院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的时候,
作者:吴一波 期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06年第05期
回避制度是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它对保障刑事诉讼的客观公正进行具有重要价值。本文对中德两国的刑事回避制度进行比较与评析,以期对完善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有所帮助。
[案例]一次高考,某中学教师魏某被县招生办安排在县一中考点监考。考前抽签时,魏某恰巧抽到其弟弟所在考场。她明知这样做违背监考回避制度却没有提出回避申请,仍然参与了监考。考试结束后整理试卷时,魏某看见其弟弟试卷答得不好,趁主考不备,迅速将弟弟的试卷与同考场成绩较好的一同学的试卷对调,涂改了双方的姓名、准考证及座号,然后与主考一起将整理好的试卷送到考务办验收密封。此事当天即被人查出。
'同一个村哪个穷哪个富,我们心里都一清二楚,你乱来,大家看在眼里、堵在心里。现在,看到书记、主任都因为安了自己的亲戚当贫困户被查处了,我们老百姓也相信党委、政府是公道正义的。'看着张贴在社区党务公开栏的社区干部优亲厚友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2017年1月,证监会修订完善发行审核履职回避制度,正式《关于加强发行审核工作人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2017年修订)》和《关于加强发审委委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2017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两个规定从严并细化了涉及亲属的回避事项,做到制度上不留死角。一是回避范围更加严格,涉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在监管对象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任职的,无论其职务高低,均应回避。
作者:余翠华; 解超; 崔姗姗 期刊:《中国银行业》 2018年第09期
针对关联交易,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建立关联贷款控制委员会,实行关联贷款及交易审批回避制度,另一方面应设立关联交易制度防火墙,完善相关制度规章,确保商业银行在资金用途、投资比例、事项报送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都有据可循。
作者:林兴 期刊:《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08年第05期
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是预防腐败产生的有效机制,阐述防止利益冲突的原则及其措施,比较香港与内地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产生及其内容规定。具体比较香港与内地的回避制度、利益申报制度、资产处理制度和公务员离职后的规定,分析香港与内地防止利益冲突措施的优劣,提出内地在利益申报、资产处理和公务员离职后的行为规定等方面应该借鉴香港成熟经验,以完善和创新内地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
作者:彭剑鸣 期刊:《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06期
通过对《监察法》生效前后研究的归结及研究成果的评价,审视《监察法》回避制度,发现存在回避申请程序不明确,缺乏回避决定程序、回避复议程序、监察人员是否停止工作的程序性规范、监察机构回避的程序性规范,回避制度的部分内涵有待明确等局限。秉承犯罪控制模式的监察法应当追求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协调推进,建议监察法回避制度对申请程序、决定程序、复议程序、监察人员停止工作程序、监察机构回避程序及法律解释等内容进行建...
作者:王瑞恒; 刘传刚 期刊:《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05年第01期
我国三大诉讼法对于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回避没有规定,这给案件的公正审理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作为法院内部最高审判组织的审判委员会,虽然不直接参与案件的开庭审理,但它对案件处理的讨论决定,独任审判员和合议庭却必须执行.文章就我国目前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回避制度存在的问题,回避的方式、主体、事由、程序、效力及保障等方面作了探讨.
作者:胡延广; 窦竹君 期刊:《河北法学》 2005年第08期
对行政裁量法律控制机制进行研究,论证了权力机关对行政裁量的法律控制,在分析我国权力机关进行监督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应当借鉴一些国家实行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并结合我国国情加以改造使之符合我国的法治实践,对完善我国权力机关对行政裁量的监督提供了参考思路.在论证行政机关对行政裁量的法律控制时重点放在行政程序对行政裁量的法律控制上,对行政程序控制行政裁量的回避制度、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参与制度、说明理由制度、...